於一而終於九者。合於天地人事四時之變也。然道之要。唯一而後能貫通。故九針者。小之則無內。大之則無外。深不可為下。高不可為蓋。
恍惚無窮。流散無極。今欲如毫毛之繁雜者。渾束為一可乎。
岐伯曰。明乎哉問也。非獨針道焉。夫治國亦然。黃帝曰。餘願聞針道。非國事也。岐伯曰。夫治國者。夫惟道焉。非道何可小大深淺雜合而為一乎。
夫治民與自治。治彼與治此。治大與治小。治國與治家。夫惟道而已矣。故非獨針道。治國亦然。
伯以九針之道。合於陰陽。推之可千可萬。合之惟歸於一。猶庖犧氏之卦象。有變易不易之理。所以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總不外乎此。
黃帝曰。願卒聞之。岐伯曰。日與月焉。水與鏡焉。鼓與響焉。夫日月之明。不失其影。水鏡之察。不失其形。鼓響之應。不後其聲。動搖則應和。盡得其情。
此言渾束而為一者。合於天之道也。日月麗天。繞地即轉。不失其光明之影。司天在上。在泉在下。
如水與鏡。不失其照應之形。動靜有常。剛柔推蕩。如鼓與響。不失其傳應之聲。言天道也。動搖則應和。
盡得其情者。外可以揣內。內可以揣外。外內相應。天地之道也。
黃帝曰。窘乎哉。昭昭之明不可蔽。其不可蔽。不失陰陽也。合而察之。切而驗之。見而得之。若清水明鏡之不失
其形也。五音不彰。五色不明。五臟波盪。若是則內外相襲。若鼓之應桴。響之應聲。影之應形。故遠者司外揣內。近者司內揣外。是謂陰陽之極。天地之蓋。請藏之靈蘭之室。弗敢使洩也。
此言天地之道。而合於人道也。夫六氣主外。天之道也。五運主內。地之道也。而人亦應之。六氣執行於上下。以應十二經脈。如升降息。則氣立孤危。五運出入於外內。以應五臟之氣。如出入廢則神機化滅。是以五音五色之彰明於外者。五臟之氣著也。如五臟波盪於內。則五音不彰。五色不明矣。此外內相襲。若桴鼓影響之相應也。遠者司外揣內。應天之道也。近者司內揣外。應地之道也。是謂陰陽之極。天地之蓋。藏之靈蘭秘室。不敢妄洩也。楊元如曰。始雲高不可為蓋。謂天之覆蓋於上也。
又曰。天地之蓋。謂天包乎地之外。上下合而為蓋也。此章始論合束為一以應天道。然後提出天地陰陽上下外內。猶卦象之始於一而成兩。奇偶相合而為三。三而三之成九。九九八十一。以起黃鐘之數。是九針之道。合於天地人事四時之變。如雜之毫毛。若渾然為一。復歸於天道之無極也。朱濟公曰。九針者。有九針之名。有九針之式。合而為一。是為微針矣。此篇照應首章之義。
卷六
五變第四十六
屬性:黃帝問於少俞曰。餘聞百疾之始期也。必生於風雨寒暑。循毫毛而入腠理。或復還。或留止。或為風腫汗出。或為消癉。或為寒熱。或為留痺。或為積聚。奇邪淫溢。不可勝數。願聞其故。夫同時得病。或病此。或病彼。意者天之為人生風乎。何其異也。少俞曰。夫天之生風者。非以私百姓也。其行公平正直。犯者得之。避者得無殆非求人而人自犯之。
馬仲化曰。此言人之感邪同。而病否異者。非天之有私。而人有避不避之異也。
黃帝曰。一時遇風。同時得病。其病各異。願聞其故。少俞曰。善乎哉問。請論以比匠人。匠人磨斧斤礪刀。削斷材木之陰陽。尚有堅脆。堅者不入。脆者皮弛。至其交節而缺斤斧焉。夫一木之中。堅脆不同。堅者則剛。脆者易傷。況其材木之不同。皮之濃薄。汁之多少。而各異耶。夫木之早花先生葉者。
遇春霜烈風。則花落而葉萎。久曝大旱。則脆木薄皮者。枝條汁少而葉萎。久陰淫雨。則薄皮多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