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族精神之一,人們不再死死著眼於腳下的土地,而是眼光向著遠方。
遠方,就是在遙遠的遠方,有著希望。哪怕你在中原混得再不如意,去到遠方,也能重新開始!
全國各大報紙,爭先登出了《宅地法》的內容後,立即在民間激起了軒然大波。
有真心想得到土地的,有想掛羊頭賣狗肉僱傭他人去佔有土地的,有想著借北方宅地之機撈上一筆的,都跑去各大城市官府的北上辦事處詢問,到了六月間的夏季,首批二千人的拓荒者就在上海坐上海船,往天津而去,然後在帝**隊護送下,進入了東部鮮卑舊地開始土地開發,他們開始試種官府發下的耐寒高產麥種,種牧草學著畜牧,發瘋般地翻地皮找礦……。
朝廷發出的第二道聖旨是對建業、上海、會稽、福州、溫州、廣州、江夏七郡開始試行稅務改革,即分出國稅、地稅二種,國稅上繳國庫,地稅則入地方財政,歸當地“鄉議局”決定用途!
鄉議局本來有二個主要用途,一用是監察地方官員,實行以民管官;二是用來協助管理地方事務,為地方建設出謀劃策。
原意不錯,可是後來在完善的法律下,透明的政治中,個人修養、收入的提高,造成大元官員極度廉潔奉公和誠實,所以監察地方官員根本不需要,各城市的鄉議局幾年來甭說打大老虎,連蚊子也沒打到幾隻!
為地方建設出謀劃策,很多時候,議員只有建議權而無決定權,不少財政決定都是從中央下來,用途限定死了,比較難更改,造成議員的積極性不高。
鄉議局,成為了議員清淡、聚會和合法吵架、鬥毆的場所,或者說是戲臺,百姓跑去看衣冠楚楚的議員之間辱罵、打鬥,看得津津有味。(只要不打出人命和重傷,警察是不管的,因為議員有人身不受侵犯的權利,按帝國法律,就是皇帝要抓議員,也得先罷掉議員的身份才能捉)
又由於經濟發達,很多議員忙於生意,無暇出席會議,造成經常開會人數沒有達到法定人數,無法透過決議。
總之,鄉議局問題多多。
於是,李亦奇就下旨進行稅務改革,分出一部分財權給議員決定,由官府執行。
以前根本不可能稅務改革,當時稅收能有多少?還分出一部分?
現在大不一樣,經過20…30年間長期的和平建設,形成了農業、外貿、工礦業、服務業多頭髮展,上交的稅收不斷創出新高,財稅改革得以實現。
當然,好的稅源是要交到國家,差的稅源交給地方,因為國家承擔著全國子民的福利和軍隊建設,並且各地方官員的薪水絕對不由地方財政開出,必定由國庫支出的。
實施財稅改革,極大地提高了各地議員的參政議政的熱情,帝國的民主不斷向前取得進展。
民主,是個好東西,也是李亦奇的最終目標,在他完成全球帝國的大業後,此時必定經濟發達,民智高度開發,他打算交出權利,實行君主立憲制。
但是,民主制要與經濟與政治發展相適應,不是說給大家民主,就能實現民主。
當中涉及到種種問題,例如民主決策財政支出,你只有一千兩銀子的稅收,卻要一百個人來討論怎麼樣用?等你討論出來,恐怕銀子都發黴生出白毛來了,換作是一千萬兩的稅收來討論才有價值吧?這也是李亦奇掌權這麼久後,才開始實現稅務改革的原因。
封建主義並不是一無是處,它使中國無論怎麼樣四分五裂,始終有著種向心力,重歸統一,才有我們今天國家的存在,也才有我們!反之,羅馬實行的民主制,最終導致了分裂成諸多小國。
在戰爭年代,集中力量對外,只有一個核心的獨裁勝於多核心互相牽制的民主,羅馬開始實現民主制,最終不得不實現帝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