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步改衝鋒步!」
衝鋒步是快步的加強版,每分鐘120步,行進80米,是一個相當危險的步伐。
快步就是正常狀態上的戰場行軍速度,每分鐘50米,想要在保持陣列的情況下前進,這是一個相當合理的速度。
但對於隨軍的小池城民兵來說,哪怕是快步都有點不太合理了。
望著前方近衛軍士兵銀色胸甲的背心,小池城民兵隊長男爵科倫再一次抓緊了步伐。
可當他轉頭時,卻差點氣暈過去。
相比於救世軍步兵團的整齊,他身後的小池城民兵穿著光鮮亮麗,可移動卻如同骷髏兵一般。
長槍的尾端拖在地上摩擦,外八著腳,他們每走一步都像是能聽見骨頭之間的撞擊聲。
換個不知道的人看了,都怕他們下一秒就會散架。
科倫馬上對著身後不爭氣的民兵們叫罵起來:「蠢豬,吃的都是一樣的食物,怎麼慢了這麼多?」
「走不動了,腳好痛啊。」
「走那麼快乾什麼呀?」
「人家還都穿皮靴呢,我們當然走不過啊。」
市民兵們陰陽怪氣地喊起來,畢竟他們的前身就算不是地痞流氓,都多少被僱傭兵們沾了點油滑習氣。
「行了,別抱怨了。」民兵和僱傭兵們嘈雜的叫聲讓科倫暈頭轉向,「打完,我給你每人買一雙好鞋。」
「要皮靴!」
「我勸你們不要太過分!」科倫耳朵尖泛起了紅色。
「好吧。」儘管沒能要到更多東西,但市民兵們在得到激勵後,簡直是換了一個靈魂,托起長槍,挺直了胸膛開始快步前進。
不得不說,這行軍的姿態有模有樣的,科倫滿意地點了點頭:「追上去……我的聖主啊,我們有落後這麼多嗎?」
這一耽擱的功夫,眼前的門框大小的救世軍步兵居然只剩水杯大小了。
哪怕他已經換成了正常的速度,居然還是追不上救世軍步兵們的尾塵。
那團救世軍抖動的銀色與黑色越來越遠,在秸稈煙霧之下,甚至都看不清了。
剛剛走得有那麼快嗎?之前怎麼都沒發現呢?
「誒,哥們,走慢點,我們跟不上了!」
一名市民兵朝著前方師隊長的背影大喊著,可對方沒有絲毫動作。
走得滿頭大汗的小池城市民兵們感覺到不對勁了,他們看著物理修辭雙重意義上望塵莫及的救世軍,露出了疑惑的神情。
「有必要走這麼快嗎?那等會還有力氣打仗?」
「這輜重車還在咱們這邊呢,就不怕被偷了嗎?」
「你可別烏鴉嘴了。」
「科倫男爵大人,趕緊派人去前面問問吧。」
沒有辦法,科倫男爵雖不想承認自己走不過救世軍,但這可是戰場上,要人命的玩意兒,只能從了。
不一會兒,小池城的民兵就接到了霍恩的回覆。
「冕下說,走快點!」
「沒了?」科倫瞪大了眼睛,飽含了一絲希冀地問道。
「沒了。」那傳令兵點點頭,不等科倫再問什麼,就調轉馬頭,嗖地從道路邊竄了出去,獨留科倫呆滯地站在原地。
要是能走快點,那我們不就走快點了嗎?我們不就是跟不上你的速度,所以才讓你們走慢點來接應我嗎?
要是我能走快點,我何必讓人傳訊息呢?
作為上一次大敗的貴族指揮官,科倫男爵算是經常打仗的老油子(指當僱傭兵經紀人)。
由於是敗軍之將,他才將全部的指揮權交給了那個不滿二十的小年輕。
儘管前期的行動讓科倫男爵覺得自己做了正確的選擇,但現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