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樣子心裡暗笑,此人就是因為房間裡髒,髒得連他自己都待不下去了,所以最近經常跑到他房間裡來遊戲、睡覺,現在總算也知道難為情了。於是他裝著一本正經的模樣道:“我看還是法老搬過來比較好,這樣煙花的形蹤除了我們就沒有別人知道了。”
“不!我堅決不幹!”法老一個勁地搖著頭。為了保持完美地形象,不在別人面前丟臉,他絞盡腦汁出了個主意道:“風月和煙花住的房也是租的吧?我記得我們樓上有套大房出租。乾脆你和煙花搬進去住,你原來的房子就讓風月住好了。血骷髏面上有一抹喜色掠過。轉瞬又感覺自己這樣太沒品太急色了些。於是又正色輕咳了幾聲,假裝不經意地彆扭過臉。
“我和風月最近都在找工作。這裡的房租又剛剛付了半年的,就算要按你說的辦,我看也要等到半年之後……”羅綺扯著裙襬,頗有些不好意思,可是現在她正處於經濟危機,這番話又不得不說。再說,她沒想過這樣快就要和血骷髏搬到一起去同居,進展太快了些,怎麼著也得再等上幾個月吧。
房間裡頓時沉寂了下來,血骷髏有心想說房租我來付,可是又怕羅綺誤會自己是個大色狼,於是只好幹瞪著眼,想了半天才道:“那還是委屈風月和我換個住處,怎麼樣?”
段軒本來是沒有什麼所謂的,換就換吧,反正工作還沒找到,住在哪裡都一樣,可是,甦醒一聽這話不幹了,跳起來連連喵叫——好不容易搬到離家這麼近的地方,要是再搬走,想要偷偷溜出去在路上看爸媽幾眼地願望不就實現不了了嗎?她的意思段軒當然明白,卻又不能明說,所以也開始尷尬起來。
“是不是有什麼為難的地方?”還是羅綺心細,從段軒地臉上看出了端倪,輕聲笑道:“如果為難的話,我們再想別地辦法好了。”
“也沒什麼別地難處,就是她爸媽住在附近,她想經常回去看看,所以不想搬家。”段軒輕輕撫著貓毛道。
眾人一時之間沒明白他說的“她”是誰,四顧了半天,才反應過來段軒說地是他懷裡抱著的黑貓。法老當先哈哈大笑道:“先前迷迭在遊戲裡騙我們說她是一隻黑貓,你現在難道也開始學她戲弄起我們來了?別管這隻貓有多少親朋好友,大不了統統捉了起來帶過去養。血骷髏的房間多住幾個人也許有點難,多住幾隻貓難道還不能夠嗎?”
段軒張了張嘴,想要說的話終究沒有出口,他想起了今天在遊戲裡迷迭說了真話卻沒有一個人相信,自己又何必也要去討這個沒趣呢?乾脆不說了也罷!
只有血骷髏,看了看段軒欲言又止的模樣,雖然也不相信他的話,卻覺得他有他的為難之處,不好意思強迫他搬家的,於是沉吟了半天道:“不如我們合作吧?”
“合作?”段軒不解。
“其實我和法老兩個現在算是遊戲裡的職業玩家,我們也沒有工作,賺錢的方式就是賣掉遊戲道具。既然你們現在也沒有工作,乾脆我們一起合作吧,賺的錢平分。住處呢,乾脆合夥租間大的房子,住在一起也方便點。房租呢,就由我和法老先付掉,到時賺了錢你們再還我們好了。”這是折中的辦法了,血骷髏還是想要與羅綺更親近些,就算不是兩個人單住,每天都能在現實裡看到她也是一種幸福。最重要的是,用合作來當藉口,他就可以明正言順地先墊付租房了,而不像先前,顧忌多多。
“職業玩家?!”段軒瞄了甦醒一眼,明白血骷髏的意思是什麼。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其實甦醒也算是半個職業玩家呢!雖然,她賣遊戲道具來換錢是被逼的。
“這個辦法好!”法老樂呵呵地贊同,都是在遊戲裡合作過的夥伴,彼此都相互瞭解,這樣賺的錢肯定會比以前更多。最重要的是,住在一起,而且是和一個女人住在一起,以後一日三餐就有指望足不出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