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追趕遊戲老跑不快,逃跑時倒腳底生風,快得不得了),轉眼之間無影無蹤。
我心急火燎,只恨分身乏術——既擔心打轉轉在家的嬰兒政嗣,又擔心徹之不懂交通規則被車撞了,或又去招惹人家。去他可能去的地方尋找了幾個鐘頭,又聯絡上朋友,請她來我家幫忙照顧政嗣,接聽電話。
徹之一旦從家逃走,經常幾小時不回來(為什麼他不感到害怕,我也覺得不可思議)。每次我都求鄰居幫忙,大家一起到處尋找。
天黑較晚時,有時熱心人覺得他行蹤可疑,透過縫在衣服上的預防迷路聯絡卡(上面寫著名字、家庭住址、電話號碼)通知我們去領孩子。許多次找遍了也找不到,只好求助警察。警察神通廣大,接到通報到找徹之,用巡邏車押送回來。偶爾也因為失蹤後闖禍,被人家押到派出所,再由警察通知我們去領人。
父母急死,他卻若無其事,嘴裡嚼著警察叔叔給他的巧克力,一臉笑眯眯的樣子。警察們都很親切,總是好言安慰哭喪著臉的我,還給了我很多鼓勵。
(我真的很感謝警察們,他們真幫了我大忙。)
在找到徹之的現場,他總在惹是生非。或私闖民宅,或擅進商店,如入無人之境,亂拿亂喝亂吃亂摔,真是魔王現世,壞事做絕。好不容易逮個正著,鬆一口氣,還得去人家那兒低頭哈腰賠不是。“你是怎麼教育小孩的!”難免被人家劈頭蓋臉地責罵一通。每天為道歉而四處奔走。
只得向對方這樣道歉:“怎麼教都不行啊!我一定要想辦法,今後不給您添麻煩。”
儘管徹之擅闖商店亂拿東西,儘管徹之潛入民宅去廁所探查,儘管徹之敲壞人家貴重物品,儘管徹之在人家牆壁、拉門上亂塗亂畫,我也不能把他成天封鎖在家中。我能幽禁他於一時,卻不能幽禁他於一世。長此以往,當我年老力衰,無力管制他時,他會迎來怎樣的結局?無非是被馬上送入福利院或精神病院,從此在與世隔絕的環境中度過餘生吧。
我陷入阿德巴約,難以自拔:難道終其一生,他一直是總給人家添麻煩的存在嗎?
*要想好好外出,先滿足他的要求
照顧徹之,須臾不可分神,除了他睡覺之外(白天他幾乎不睡覺),購物、燒菜、打掃之時,都得讓他在目光所及之處玩耍,做任何事情都要帶上他。
外出購物,哪能安心!一進超市,他就來回狂奔,偌大的店堂變成了他的操場。“小徹,等一下!”我在後面窮追,好像在玩貓捉老鼠的遊戲。看到中意的糕點 ,則隨便撒破包裝(我只好買下);蘋果堆成小山,則從底下抽走幾個,頓時小山崩塌,滾落一地(掉在地上的蘋果只好悉數埋單,回家煮爛了做成蘋果派,分給左鄰右舍做人情)。因此,帶徹之外出購物是需要足夠的勇氣和決心的。
在路上,在店內,我無時無刻不在觀察他的興趣所在,注意他不要衝進車道,留心他不要碰到人家小孩,勞神他不要亂摸亂扔店內商品,一隻眼購物,一隻眼留神追視,神經高度緊張,隨時準備緊急出動,一直與徹之形影不離。
當然沒有閒心與店員、路過的朋友駐足聊天了。
我一定要想出讓徹之儘量不打擾人家的措施(與其消極地把他軟禁在家,還不如積極地考慮對策)。
因此,外出之時,要先滿足徹之的好奇心和要求,選 遷就他做完想做的事,等他心滿意足、安定下來以後,才輪到我帶他去購物,去辦事。因為他還沒有先生的概念,不理解時間概念中的“後面”的意思,所以只好把他的欲求放在前面優先滿足。
比如,去超市購物之前,先到公園你追我趕,跑個痛快,或者先去看他酷愛的電車、中意的汽車,或者去他牽著我的手要去的地方,看好他要看的東西,做好他想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