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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我覺得吧,於筱是有點嫉妒梁韻,但應該還不至於發展到私藏別人的參賽作品;而且就梁韻睚眥必報、驕蠻任性的脾氣而言,也難保不是她先前和於筱結了什麼樑子,然後趁此機會報復,先故意藏起自己的作品陷害於筱,然後等最後一刻再假裝從於筱那裡找到——哎,人心難料,後天就要交到省裡比賽的,再不快點找出元兇和設計稿就麻煩了。”我已經為這件失蹤案頭痛了一整天,假設太多,證據卻一點也無。

“哦,這樣啊。”所長聽完我的簡述,若有所思的抿了口咖啡,“唔,其實要確定——厄,那個誰叫什麼來著?哦哦,於筱,對,於筱!要確定她有沒有拿或者梁韻有沒有栽贓,倒是不難,”他放下咖啡杯頷首問我,“閃閃,她們倆是住宿生嗎?”

“都不是。”兩人都是本地人,和我一樣走讀上大學。不過不同於我的獨居,她倆都是和父母同住的。

不知不覺,我已經在這座金匱市生活了八年。八年啊,相較於兒時不停搬家的狀況來說,這真是頗長的一段時光了。兩年前,我年滿18週歲,並於高中畢業的暑假收到了平江大學的高考錄取書。鑑於這八年以來,我未曾再表露過分毫有關“見鬼”的言行,父母均是放心了許多,又瞧著我能夠生活自理了,遂在聽完我的保證以後,就遷到滇城去發展他們自己的事業了。

想想我耽誤了他們那麼多年,真是不孝順呀。如今,他們總算可以去做他們想做的古董鑑定工作,而我也不必再三收斂、謹言慎行,以免讓他們操心了。

考慮到自己的陰陽眼,我並沒有申報集體宿舍,依然一個人住在原本的二室一廳裡。其中的一室已被我改造成了成衣間,所以現在唯有有課的時候我才會去學校,其餘時間都在校外自由安排。難得出現,再加上我素來人情寡淡,遂和同系學生們的交集並不多,關係都一般,這種時候,訊息、通知的傳遞,就要靠班長——也就是於筱,來發揮作用了。一來二去,我也就對這位盡力盡責的專業聯絡人多了幾分熟悉。

因此,這一回於筱出事,我還是有些擔心的。

幸災樂禍的行徑,咱自然做不出。

於筱這人,平日裡一向親切和善,工作上兢兢業業,就連評優評獎的好事兒都次次不忘了告知我這個除了上課就不在學校現身的人。

你說,她這樣好脾氣的善良之輩,怎會幹出那樣惡劣卑鄙的事來呢?

而且,若是她落了馬,以後再到哪裡去尋這麼一個勤勤懇懇、任勞任怨,什麼事兒都能想到你,不會少了你的份的人民的好公僕呢?

我打心眼兒裡替她不平。

“閃閃,那你有沒有她們倆的住處地址?”所長接著問道。

“地址?有啊,怎麼?”要地址幹什麼?東西是在學校丟的,難不成要到她們家裡去找證據?況且家裡是這麼容易進去的嗎?更不用說查詢物證了,還說什麼容易!完全是個餿主意嘛!

誰知,所長一句話篤篤定定的驗證了我的猜想:“那就好,我們今天半夜去。”

什麼?還真的是去偷偷摸摸的搜查別人家?而且還是在半夜——我覺得自己的後腦勺上已經悄無聲息的爬滿黑線——這不擺明了是去私闖民宅嗎?夏少,你有沒有一點道德觀法律觀?難道遊走在人界與非人界邊緣的你,是個人界法盲嗎?

“夏,夏少,你不怕別人把你當賊抓起來?”

“不會的!”他若無其事的擺擺手,得意洋洋的說道,“放心吧,記憶不會說謊,這一趟肯定能有結果。”

他說得如此篤定,倒讓我沒了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