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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指出,此事不能拖延:報界已經為馬克思離境的事鬧騰過一次,這次可不要再掀起新的喧囂了。

內務部官員們懼怕這位已離境的當時還只28歲的公民。政府注意到了顧問們的考慮,對這位危險的青年的請求以不再是普魯士公民作為條件準許他出國。

這樣一來,馬克思失去了國籍。他從未想過要僑居北美,只不過是想保護自己在國外的政治活動中不受普魯士政府的迫害而已。

然而,對這個沒有了國籍並離開原本國國土的公民的政治要人,普魯士政府依然恐懼他在舊地的影響力,一直注視他在國外的活動。歐洲革命爆發、德國戰火點燃時,就正如燕妮分析預見的:

&ldo;當對德國工人認定,他們必須拿起武器的時候到了,他們得到了短劍、手槍等等。卡爾很樂意為此拿出錢來,恰好當時他剛得到一份遺產。政府認為這一切是陰謀、犯罪的打算,因為馬克思拿到了錢,買了武器,這就是說必須把他弄走。&rdo;

於是,普魯士政府及時夥同比利時政府,企圖趕走這個政治危險人物,讓他的一家大小無生存落腳之地。

這時的燕妮,她想到了自己的那位在普魯士政府出任大臣的哥哥,心裡在流血、流淚……

然而,&ldo;奇蹟&rdo;也就這麼發生了。

同一天,馬克思收到比利時政府的驅除令,卡爾&iddot;馬克思務必在24小時內離開比利時國境,很快,又收到一張法國臨時政府委員會恭請馬克思的一家僑居巴黎革命中心的邀請函。

後者,還是以法國人民的名義在邀請啊!

比利時政府給馬克思的驅除令發出後,警察當局卻對其中的24個小時的權力也剝奪了,連夜將馬克思逮捕,幾個小時後又將燕妮也逮捕。

&ldo;3月3日傍晚5時,我接到了在24小時內離開比利時王國的命令。當天夜裡,我就忙著準備出發,突然一個警官帶著10名警察闖進我的住宅,搜查了整個房間,最後以我沒有身份證為藉口,逮捕了我。且不說我有杜沙特爾先生把我逐出法國時發給我的完好無缺的身份證,我手中還有逐出比利時的命令,這還是幾小時以前才給我的。

編輯先生,我的被捕和遭到的犯罪對待甚至在奧地利都是難以想像的,否則我也不談這些了。

我被捕後,我的妻子就立刻去找比利時民主協會主席若特蘭先生,請他採取必要的措施。當她回到家裡的時候,在門口碰見了警察,後者彬彬有禮地告訴她,如果她想和馬克思先生談話,請隨他走。我的妻子馬上就接受了這個建議。她被帶到警察局,警官一開頭就對她說,這裡沒有馬克思先生,接著就粗暴地審問她,問她是什麼人,為什麼到若特蘭那裡去,她是否持有身份證。陪她一起去警察局的比利時民主主義者日果先生對警察提出的這些荒謬而無禮的問題表示憤怒,但警察禁止他說話,把他抓起來送到監獄裡去。他們以遊蕩為名,把我的妻子送進市政廳監獄,和妓女一起關在陰暗的牢房裡。次日上午11時,一隊憲兵在眾目共睹之下把她送到偵訊室。不顧各方面的堅決抗議,把她拘留在禁閉室達2小時之久。她在那裡忍受了憲兵的極其可惡的對待。

最後,當她站在偵訊員面前時,偵訊員對勤勉的警察就差沒有把孩子們也一起逮捕表示驚奇。審訊可能是純粹形式主義的,我的妻子的全部罪名就是她雖然出身於普魯士貴族,卻贊成丈夫的民主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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