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帶著手機去上班了,剛巧,又帶著手機去國外出差了,對於國內的事情完全不知道。
這次一回來,他就看到了那則尋人啟事,對了對時間,又想了想,這人趕緊找出自己的手機,雖然後面又拍攝了不少的照片,但是幸好,那天胡亂抓拍的照片還都儲存著!
他仔細地看過照片之後,相當興奮地去了警局……
警方鑑定之後認為,這份照片是有效證據,第一張照片顯示徐凡在馬路對面,此時,馬路這邊的老太太已經摔倒在地了。還有行人經過。第二張第三張以及後面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