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下級法院並不是領導關係。
可是,人民會知道嗎,出了事兒,還不是上級法院也要受牽連?”
根據國內的法律,檢察院的上下級之間,是直接的領導關係,上級檢察院就是可以對下級檢察院的工作進行直接指揮。
但是法院系統中,各級法院是獨立行使審判權力的,一個院裡最高的決定權就在審判委員會里。(注意,法律上來說,法院系統就是審判委員會責任制,而不是院長說了算。但實際操作中麼……有些院長比較強勢的法院裡,審判委員會就等於院長了,當然這個不能說。)
因此,嚴格來說,一個市的中級人民法院,判錯了案子,最多就是拿到省高院二審的時候改判。但省高院不該為下面的市中院的錯背鍋。
可惜,既然現實有那麼多數不清理還亂的關係,媒體追責時盯著省高院問,也是沒辦法的。
龔院長當年可是深切知道這裡面的苦楚。
所以馮見雄一提起,就勾動了他內心“本省司法系統再也不能在社會輿論聚焦的案子上出事了”這根弦。
“你到底想說什麼!”老人深吸了一口氣,質問道。
馮見雄趁機把自己的計劃徹底和盤托出:“我不想對案情有任何說法。我只想陳述:這個案子很複雜,因為《物權法》立法兩年以來,關於‘動產物權絕對權、支配權’對‘債權相對權、請求權’的對抗,其法益位階的認定,此前在國內司法實踐中,是前未有過的。
《物權法》對物權絕對權的明確,至今為止絕大多數只在房地產領域被廣泛使用。動產領域,最多也就是車船之類要登記註冊的財產。至於電子產品和其他非登記類動產,甚至是其與智慧財產權的衝突,我敢打包票前所未有。
這麼疑難雜症的案子,難道不應該請最高院對相關法條的適用,進行一下解釋麼?”
老人稍微想了一會兒,深呼吸了一口,總結道:“所以,你只是希望能夠對沒被實踐用過的法條,申請一個最高院的解釋?這樣,省內就把責任推出去了?不管最後最高院怎麼解釋,都是他們的責任了?”
“這有什麼不好麼?”馮見雄貌似惴惴不安地問。
“倒也沒什麼不好,反正不管怎麼判,錯不在我們了。”老人呢喃地自語了兩句。
提醒一下老同事、老下屬,遇到全國範圍內都沒被司法實踐用過的法條,就請示京城……這應該不算“干涉司法獨立”吧?
老人想了想,覺得自己的判斷沒錯。
又不是讓你傾向於原告或者被告,只是提醒你“別不懂裝懂”,這很正當嘛!
“你走吧,這個事情……我不好多說,不過我相信小蔡會自己領悟到這個道理的。”老人猶豫再三,表態道。
馮見雄就知道這事兒已經成了。
對於他來說,今天來跑這一趟,目的就是確保江南省高院別不懂裝懂,確保最後會捅到最高院的法釋辦,夠了。
一件案子,只要能夠求解釋,多多少少會解釋出一些新意來。
怕的,就是什麼都不解釋,直接當作這裡沒問題,“明明不懂,卻以為自己懂了”。
就像拉姆斯菲爾德那串列埠癖一樣。
……
幾周之後,蔡院長就在一個週末,於某處類似療養院或者幹休所之類不可描述的地方,機緣巧合會晤了退休老領導。
大家都很有節制,不會說不該說的話。
“小蔡,本省的司法系統,這兩年遭到的社會非議不少,形象壓力很大啊。要做到無愧於心,不懂就問,實事求是。”
蔡院長琢磨了一會兒,知道大致是怎麼回事了。
實事求是。
這四個字說得好吶。
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