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跟對方打個平手。剩下的就靠自由辯論和交叉之爭的時候補足了。
而且,讓虞美琴自己找證據,最大的優勢就是肯定不會出現“穿越者”這種漏洞。
“二八定律是聽說過的,沉默螺旋也聽說過,不過感覺是兩個完全不相干的領域。這麼天馬行空地硬湊起來,用於說言論自由和政治民主的事兒,會不會太牽強了?”
“但是,這個角度從來沒人考慮過,一下子也想不到明顯的邏輯漏洞,似乎也不無道理……”
幾個中立的評委們,都是如此這般思考,一時陷入了猶豫。
香江大學的二辯也覺得要相應對虞美琴的“胡攪蠻纏”,著實過於滯澀,因此他緊接著發言時,似乎並沒有多少正面交鋒。而是依然拿民眾的知情、表達這些權利,在網際網路自由下更容易得到伸張說事兒,基本上是這個領域的老生常談。
雙方又短促交鋒了一兩分鐘後,對方才稍微緩過神來,開始跟馮見雄這邊正面交鋒。
“對方辯友剛才舉的很多例子並不恰當,靠暴力手段分批征服大部分人,並不是民主的表現形式,這不是混淆視聽麼?如果所有人都是坐下來好好談,投票少數服從多數,怎麼會出現暴力哥命的弊端。”
對於這種零敲碎打的問題,馮見雄當然可以見招拆招,想都不用想:“不用暴力歌命也可以啊,愛爾蘭和北愛的‘聯合大多數,打擊一小撮’,不就是披著完美的民主外衣了麼?
可以隨時隨地貼標籤劃線,把一部分少數派和自己區域性捆綁在一起,然後在這個小圈子裡讓自己形成多數,等到滅了少數派後再重新畫圈子,這是民主最大的問題我國人民沒有想到這個問題,是因為我國大統一比較久,所有人都覺得正常情況下這個‘民’就應該是全體華夏。
但是在外國沒有大統一的歷史,如果一個教派或者一個民族在某一國某一政體內變成了少數派,他們一直會‘自決’,然後把自己變成這一小撮裡的多數派
在聯合王國,愛爾蘭是被壓迫的少數派,愛爾蘭gh軍天天塞炸彈讓英國人妥協後,北愛又成了愛爾蘭裡的少數派,再次要求迴歸英國。然後北愛裡的gh軍又成了少數派。
那些民主國家允許某幾次對某些分割體系有利的分割合法、而另一些‘拉框劃線聯合大多數打擊一小撮’的分割不合法,原則在哪裡?還不是誰的拳頭大,或者至少是誰後臺跟的大佬拳頭大,誰就有道理?
不然為何科索沃從塞爾維亞自決是民主的?南奧塞梯從喬治亞自決就不民主了?就是賣國?為何1940年代北愛從愛爾蘭‘二次自決’是民主的,而1910年代挪威的實業派從剛剛把祖國分裂出來的買辦派那兒‘二次自決’,就是不民主的?就是賣國?”
馮見雄提到的挪威瑞典問題,其實就是一直延續到二戰的吉斯林派那事兒。
在全球大多數國家的教科書中,吉斯林都被描繪成一個“挪奸”,跟元首合作,出賣挪威。
可憑良心說,人家生出來的時候是瑞典人,是個實業家派的。挪瑞分裂,無非是他20多歲時發生的挪威狗們之所以可以分裂成功,無非是隨便找了點歷史淵源,然後靠英國人的支援。
(ps:哪怕到了現代,北歐四國都富,但挪威狗雜種們其實一點技術含量都沒有,跟另外三個不是一類。芬蘭有諾基亞,瑞典有愛立信,挪威只有個國家石油公司,靠北海布倫特油田這個投胎投的好的資源繼續過好日子,雖然油田不大,但只有三四百萬人口也夠分紅安撫了。)
一言以蔽之,那就是當年挪威只是大瑞典的一條狹長海岸線,所以那些城市的居民比較喜歡走外貿買辦路線。支援低關稅、多買辦、少發展民族工業。關稅政策方面自然跟瑞典內地大批的實業派不符。衝突多年後,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