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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頁

孫繼東搖了搖頭:「想起我媽前兩天說的事了。」

「?」毛思嘉示意他繼續說。

孫繼東低聲:「我爸媽想見見你。」

當時孫媽表示孫繼東該把人帶回家看看了,孫繼東當時什麼都沒說,就單純保持沉默,然後趁著上班躲出去了。但這件事已經留在他心裡了他也忍不住考慮是不是真的應該進入下一階段了。

之前他是沒有想過這個的,應該說無遐去想。在他和毛思嘉的關係上孫繼東很多時候都是走一步看一步,不是他不負責任,而是無法去想太多。對於孫繼東來說,提前認識毛思嘉,又趕在其他人之前和她確定了現在的關係,這些足夠讓他『無暇他顧』了。

這就像一個突然中了千萬大獎的人,他難道能在短時間內規劃好自己要用這些錢怎樣改變自己的人生嗎?接二連三到來的『不同命運』讓孫繼東很多時候都是在適應和過去的不同,他總覺得現在就很好了。

至於改變現有的關係,進入下一段關係他雖然知道有這麼個階段,卻不能意識到自己和毛思嘉也能考慮這個。至於毛思嘉,毛思嘉貌似比孫繼東懂的多一些,事實上她懂個球球!

雖然她經歷特殊,卻也無法改變這是她第一次戀愛。對於她這樣觀唸的姑娘來說,第一次戀愛、自己十八歲等等因素影響了判斷她甚至都沒想過見家長這件事!

她也知道談戀愛是要結婚的,但那好像離她好遠好遠,遠到她都不用去考慮什麼時候發生。

孫繼東是經過母親的提醒才受到啟發的是的,如果按照這個時候青年男女的正常操作,他和毛思嘉是該考慮接下來的事的。

而只要考慮這件事,他就沒法不去想——和毛思嘉結婚,然後每天都生活在一起。

至於毛思嘉,說實在的,她被這突如其來的訊息驚到了e,果然還是太突然了。

但更讓她意外的是,雖然有些突然,覺得被驚到了,可捫心自問她是怎麼想的呢?她卻覺得這個說法沒有什麼不能接受的。也就是說,她並不排斥見家長這件事。

見家長不等於結婚,但卻是意味著和另一個家庭熟悉起來。熟悉起來並不是平白來的,需要花時間精力,同時也意味著兩個人的關係真正覆蓋到兩個人的圈子。基本上來說,見過家長之後就又上了一道保險。

如果最後兩個人沒成,不只是代表曾經白費了更多的時間精力,也代表名譽上的損失。這個時候並不是幾十年後,那個時候青年男女分分合合沒人在意,這個時候的人卻是在意非常的。

其實幾十年後的人也有在意的,只不過沒有六七十年代在意的東西那麼『淺』。比如說,幾十年後的未婚同居,其實沒什麼的,雙方男未婚女未嫁,出於共同的意願一起生活,又覺得不到結婚的程度,於是選擇了同居,這沒什麼好說的,但那個時候很多人還是看不慣,覺得傷風敗俗。

這個時候見家長了再散,大概就類似於幾十年後婚前同居之後沒結婚吧。對於青年男女,特別是女孩子來說,是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名聲』的。

即使是這樣毛思嘉也不覺得這個提議有什麼不能接受,倒不是因為她的觀念要開放一些,不在意這種事——她生活在這個時代,就不可能完全不顧這個時代認識的人的目光。另外,就算她不在意被影響名聲,也該嚴肅面對這件事。幾十年後的女孩兒,或許不介意婚前同居了,可說到被領去見家長,也不會隨便答應。

只是只是沒有理由不接受吧。

孫繼東自己或許不知道,但對於毛思嘉來說確實是這樣——他真的很好,他的真誠是能夠感受到的。對於一個女孩子來說,這是一種很重要的感受。

「去見伯母嗎?」毛思嘉故意停頓了一下,似乎在和孫繼東比誰先繃不住。察覺到孫繼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