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我茫然的回答道:沒有。
最後只聽到法官說:韓小五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即日生效,退庭。
說完法警就過來帶我走,薇薇在那裡大哭著喊我的名字:小五哥,小五哥。
我轉頭看看他們,師傅和強哥也泣不成聲,我留著淚對他們揮揮手,跟著法警走出了法庭。
出了法庭,坐上一輛中巴車,車上還有四五個犯人,看來法庭每天的業務還不少。車輛緩緩行駛出了法院,出了縣城開始加速。
大概兩個小時,到了地方,我一抬頭:h市第四監獄,這就是我需要待三年的地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