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不愛他的話,方天曉不可能每天怕他胃病不管工作時間多緊多急都一定會把他拖起來吃早餐,也不可能事事都遷就著他,方天曉給他買的東西一定是最好最貴的,反而自己用的都是能省則省。
養兒子也不過如此了。
不過他有時又莫名覺得方天曉恨他,夜裡半睡半醒間總感覺方天曉在摸他的臉,在黑暗裡注視著他,嘴裡一直在喃喃自語什麼“你好可惡”之類,好像在拍鬼片似的,盛醒嚇得不敢動,額頭又被親了親,方天曉把他整個人揉進懷裡,自言自語地說,“遲早有一天要關在家裡。”
盛醒覺得好恐怖。
神TM的死病嬌。
幸好現在是法治社會,方天曉也只能在半夜裡YY而已。
盛醒看過很多次方天曉做菜,動作那叫一個行雲流水啊,感覺閉著眼睛就能做出來,他自己的舌頭也很刁,初步判斷方天曉已經足以媲美專業級水準,就算在公司失業,開個飯館也照樣能混得風生水起。
反而他像個笨蛋一樣,只能在廚房裡和一顆雞蛋大眼瞪小眼。
他知道荷包蛋怎麼做,以前二哥在初中做家庭作業的時候他就圍觀過,他記得自己當初還嘲笑過二哥是個笨蛋,還把蛋花弄散了。
結果輪到他自己做的時候,已經不只是把蛋花弄散掉的問題了,他覺得那些蛋液已經和麵條混在一起,變成了蛋黃面。
火開得很大,鍋裡未滿的水眼看著就快被蒸騰幹了,他急忙灑了一把鹽下去。
他的心裡不由得對方天曉產生了崇高的敬意——能夠把飯菜做得讓人恨不得把舌頭吞掉的男人真是偉大。
他把那鍋面倒進碗裡,聞了聞,感覺一點都不香。
本來可以叫外賣的,但是方天曉說不舒服,完全沒胃口,除非他親手做的才有興趣嘗一嘗。
一個好的廚子,舌頭必定是經過千錘百煉的,盛醒覺得方天曉肯定會嫌棄這碗麵的。
他把麵碗端到了方天曉的房間裡。
其實這間屋子是二居室,可是他從來沒去另一個房間睡過。
方天曉自己睡的都是雙人床,其中的用心不言而喻。
“曉曉,吃麵了。”
他把方天曉搖了起來,鼻尖被廚房的高溫爐火烤得冒出汗珠,方天曉抬了抬手,幫他擦臉,“臉髒了,怎麼弄的?”
“不知道。”盛醒摸摸他的肚子,“你餓嗎?”
“你真做了?”方天曉瞥了一眼擺在桌上慘不忍睹的面,毫不留情地批判,“做得好爛。”
盛醒大受打擊,方天曉伸手把碗捧了起來,“不過我喜歡吃。”
“小心食物中毒。”盛醒歪著頭看他秀氣的吃相,“這東西能吃嗎?”
“能。”方天曉自個把碗裡的湯喝光了,“你過來,我獎勵你。”
盛醒湊過去和他親親,方天曉把碗放回桌上,伸手解開他的襯衣紐扣,“最近乖嗎?”
“唔……”盛醒被他推到角落裡,方天曉巡視了一遍屬於自己的領地,問他,“小方一號大還是我大?”
盛醒不假思索地回答,“你大。”
方天曉眯了眯眼睛,繼續問道,“你哥哥大還是我大?”
盛醒不知道該怎麼回答,方天曉捏住他的下巴,“幹嘛不說話?”
“我不知道哥哥大不大。”盛醒有些不高興地撇過臉,“你不要老是拿我的親哥哥開這種玩笑,我不喜歡。”
他覺得方天曉肯定很討厭自己的二哥,每次一見面就像吞了火藥一樣。
他喜歡盛唯,雖然盛唯老是嫌棄他這個弟弟,每次都嘲諷他不務正業,還老是打他罵他,他卻還是希望二哥能夠祝福自己和方天曉的戀情。
明明爸爸媽媽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