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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找一個能夠決定翻案的人

山崖洞裡的現場勘查發現,那臺子彈壓模機就是臨時改造過的。特製的子彈,再加韓國慶特有的便利,很容易就可以讓他躲過相關方面的調查。”

“那你的意思是說,那崖洞裡的壓模機是韓國慶放過去的?”李浩然突然想起了臨港大樓辦公室的那張地圖。地圖邊上有一瓶礦泉水,而那瓶礦泉水正是李浩然遞給韓國慶。那就是說,韓國慶也知道華少衝的崖洞在哪裡。

“有這個可能,但還沒查證。”湯歌說道。

“如果屬實,韓國慶真的有重大嫌疑身份。可是,”李浩然話鋒一轉,“案子已結,而我又只是一個平民老百姓,我又能做些什麼呢?”

“你可以找袁支,他跟你比較熟,而且他很信任你。”

“已結的案子,就算警察局長也不可能退回重新審理,除非檢察院退回重新收集證據。”

“現在還沒有送到檢察院,所以,我們還有機會。”

“我們?還有我?”李浩然露出一副驚訝的表情。

“除了我,當然還有你。”

“我是誰?”

“你是一名警察。”

“曾經的。”

“不,在我心裡,你一直是一個胸懷正義、絕不冤枉一個好人、也絕不放過一個壞人的好警察。”

絕不冤枉一個好人,也絕不放過一個壞人?很熟悉的一句話。對,這句座右銘曾經寫在他辦公室的銘牌上。但已經很久沒人提過,也很久沒聽過。他想起了進入警校的第一天,在警徽下面承諾的第一句誓言。為維護社會安定、保障人民安寧而英勇奮鬥。不管屎殼郎殺手在人們的心目中是如何的高大,是如何的光芒萬丈,但他始終還是觸犯了法律。

雖然他現在並不算正式的警察,卻是連環兇殺案的顧問。案子有問題,他必須承擔責任。責無旁貸。不要想著其它,只要找到真正的屎殼郎殺手就好。這就是他的責任。

“你真的覺得華少衝並不是屎殼郎殺手?”李浩然再次需要湯歌的肯定。

“光靠自己的證詞,是證明不了案件的來龍去脈的。”

“好的,我明白了。”李浩然猛地一口喝完酒杯裡的酒,起身往酒吧門口走去。

“你要去哪?現在這個時候王凱和袁支可能都已經休息了。”湯歌看了一眼手機上的時間。晚上十一點三十六分。

“嗯,我想還有一個人,就算休息了,也會答應見我一面的。”

“陳忠絕不可能答應你再進行翻案調查的。”湯歌提醒。

“那我就找一個能夠決定翻案調查的人。”李浩然拉開酒吧門,“對了,麻煩你明天到黃鶴村走一趟,找個人聊聊天。”

“陸初?”

“除了陸初,應該還會有一個老人。”李浩然丟下一句話,轉身走人。

“哎,還有誰?”湯歌一時沒聽清,大聲問道。只可惜的是李浩然已經走遠,並沒有回答他的問題。黃鶴村不是已經搬遷了嗎?除了陸初那個怪人,還會有誰住在那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