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星效應被人們發掘的那天開始,這種制度讓電影製片公司大賺了一筆,在接下來的這段時間裡,各大新舊電影製片人和導演看到八大電影製片公司賺取了無數的利益,於是他們也努力地從電影行業中爭取權益,但大多數都被好萊塢的八大巨頭很有默契的打壓和兼併,最後成為八大的打工者。
然而,這種情況並沒有持續多久,在1948年,由於好萊塢八大電影製片公司產、銷、映一條龍的壟斷已經嚴重的影響到了整個行業的發展,美國最高法根據“反托拉斯法”裁定派拉蒙、環球和米高梅等電影製片公司的垂直壟斷是違的,裁決電影公司將電影發行和電影放映的業務分離出來。
也就是今天被大家所熟知的好萊塢製播分離制度。
這一點,華夏的電影行業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整個電影行業直到楊簡穿越前都是一群資本既當裁判,又當運動員。
楊簡也不好說這種制度好或者不好,反正適合華夏國情的制度才是好制度。
美國最高法在1948年的這個裁決讓獨立電影公司有了更好的生存空間,同時也讓八大電影公司的收益大幅減少,在這種情況下,八大電影公司不得不減少影片的產量,同時也讓電影公司每部作品的立項都變得極為謹慎。
在那之後的兩年多時間裡,電影公司還沒有從1948年的派拉蒙裁決案中回過神來,而伴隨著電視機出現的電視產業迅速發展,讓這些好萊塢巨頭措手不及。
電視機的出現搶走了電影市場大半的觀影人群。
為了讓觀眾重新回到電影院,好萊塢的巨頭們一方面加大銀幕尺寸,以區別於電視這種影視載體。
另一方面,好萊塢巨頭們嘗試著將集中在製片人手中的權力下放給導演,製片人不再幹涉導演的創作。
於是導演中心制開始形成,以導演建立起製作團隊,同時導演又掌控了藝術創作領導權和指揮權,遇到不同意見時導演還有最後的裁決權。
這個時間段的製片模式從原來的“製片人中心制”加“明星中心制”的體系變成了“製片人中心制”加“導演中心制”加“明星中心制”的三位一體制片模式。
也就是說,製片人同樣是核心,只不過如果一部電影裡面有厲害的導演和明星的時候,他的權力會被削弱。
或者說,這種三位一體的製片模式逐漸出現了不合市場的弊端,這種制度雖然將權力下放給導演,使得影片整體的品質得到極大的提升,但資本為了盈利,通常讓導演同時在製片小組中兼任製片人,這時候的導演既要保持影片品質,又要把控影片支出,導演為了影片品質自然會加大投入,這就從一個極端又到了另一個極端。
同時,這樣也形成了一種錯誤的觀點,覺得要保證影片質量就要加大投入。
這種錯誤的觀點讓很多的好萊塢巨頭在六十年代吃了大虧,其中最典型的要數二十世紀福克斯出品的《埃及豔后》,至今都是反面教材。
米高梅在1959年上映的《賓虛》摘得十一項奧斯卡獎,這讓二十世紀福克斯覺得他們能複製這種了不得的成就。
結果二十世紀福克斯歷時三年,耗資4400萬美元製作的史詩級鉅作《埃及豔后》,在上映以後就遭遇了巨大的失敗,最終僅獲得2600萬美元票房,這部影片使得二十世紀福克斯一度瀕臨破產。
隨著技術的發展,電影產業迎來了春天,數字技術逐漸替代了實景拍攝。
特效技術愈發壯大,實景拍攝的可替代屬性就越強,這樣大大地降低了影片的製作成本。
明星不再是票房的唯一保證,影迷對影片內容要求也越來越高,原有的製片制度無法適應市場需求,為了更好地服務電影產業,製片公司構架了“普通合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