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家確實丟過一個孩子。
一個女孩。
尋人啟事已經貼了十年了, 已經久到所有人幾乎都忘記了。
一開始,電話天天有人打過來,說提供這個線索那個線索, 都是來渾水摸魚, 拿賞金的。梁元慶一度接電話接到煩躁, 差點想換號碼, 但還是忍住了。
這些錢對於他岳家來說, 不過灑灑水而已,問題不大。
找了十年沒有找到,他岳家的人也幾乎放棄,覺得沒希望,找不到孩子。
梁元慶也是這麼想的。
卻沒想到,這一趟回來,居然給了他一個這麼大的驚喜。
「你確定嗎?」梁元慶對著電話問了一聲。
「確定確定,誒喲那孩子俊得呀,真的好看。不信你去看看就知道了。關鍵是,這孩子是拐來的,我估計就是來歷不明,說不定就是從你家偷來的孩子!」
梁元慶心裡已經有算盤了。
把洪興國打發之後,梁元慶開始沉思。
姜小滿嗎?梁元慶發現,心裡居然一點意外都沒有。
因為姜小滿,五官就很像他的妻子。
他之前也曾經聯想過,但覺得世界這麼大,不至於在這麼小的地方都能遇見,於是不曾放在心上。沒想到,兜兜轉轉,線索居然自己送上門來了。
當年那個孩子出生的時候,他岳父岳母就很開心,很喜歡這個孩子。
哪怕只是一個剛剛生出來的孩子,哪怕她是個女孩,岳父岳母已經把培養她的計劃都規劃好了,甚至打算要把所有的財產都留給她。
他一個上門女婿,一個外來人,結果什麼都撈不著。
孩子隨的媽姓,是他岳家的孩子,不是他的孩子。
梁元慶意識到這一點之後,心裡就憤憤不平起來。
他不願意接受這樣的結果。
那個年代的大學生非常值錢,但是他為了岳家的錢,放棄了自己的尊嚴和前途,入贅了。
到頭來,只是一個空殼子,掛個名頭,為他人作嫁衣裳。
還要為一個剛剛出生的奶娃子鋪路。
做夢!
既然已經丟了這麼多年,那麼也就不必再找回來了。
他不會給姜小滿這個機會的。
梁元慶面色陰沉,思慮片刻後,打電話聯絡他的助手。
助手是他的助理兼保鏢,是梁元慶一手培養出來的自己人。據說,以前還有涉、黑的背景,為人手腕特別冷酷,特別無情。
梁元慶不在乎他的過往,反倒是覺得,這種人能處理一些見不得光的事情,然後又講所謂的江湖義氣,施以小恩小惠,就能令對方死心塌地,用起來特別順手。
跟在梁元慶身邊這麼多年,見過梁元慶不少事情,也替他處理了不少麻煩。
梁元慶下了命令:「明天,把姜小滿帶來見我。」
「明天?姜小滿?」助手怔了一會兒,問道:「是姜星的外甥女?老闆找她幹什麼?」
要是沒記錯的話,還是個小娃娃?
「不該問的別問,跟著我混這麼多年,該懂的規矩,都懂的吧?」梁元慶心裡煩躁,說話的口吻不由得重了許多,再三強調道:「記住,一定要掩人耳目,低調行事。最好,不要讓任何人知道,我曾經找過她。一定一定,要低調。不要讓任何人知道。」
梁元慶實在不放心。
如果岳家的人知道他私下見過姜小滿卻隱而不報,以後翻舊帳都不好賴帳。
他得小心謹慎些。
這件事情,越少人知道越好。姜星不需要知道,岳家的人不需要知道。他只需要私底下確認一下姜小滿到底是不是當年那個孩子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