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划算的方案,這樣才能夠買更多的黃金!”
黃金首飾是好看,戴在手上脖子上也有面子,但馮秀梅可不是十指不沾陽春水的大小姐,平時她可捨不得戴。
而且,她性格謹慎不愛出頭,覺得還是買金條和藏起來可以更加保險!
兩個售貨員都有些無奈,馮秀梅這也太顧家太賢惠了,他們當然是賣首飾賺的多一些。
說馮秀梅十分堅定,除了要一對金戒指之外,其他一個黃金首飾都不買,就非要買金條。
沈青只好道:“行,那買二十塊金塊,和這一對金戒指。”
他心裡柔軟的不行,甚至馮秀梅要的這一對戒指都是情侶款的,她連項鍊手鐲這些都不要。
總共花銷十萬零五千四十塊。
這可是一筆超級鉅款,售貨員簽字的時候都咬住了嘴角。
這麼大一筆錢,她們兩個這個月的提成直接起飛了!
金戒指兩人直接戴上了,金塊則是裡三層外三層的包了起來,然後還送了一個十分結實的小牛皮手提袋。
這牛皮手提袋要是放在外面買的話,那也是幾十塊一個,但沈青消費太多,直接免費送了。
“走,我們去僱保鏢!”
他們出門的時候,曾國學就考慮到了兩人的安全問題,直接給沈青介紹了一條路子。
和平路123號,有幾個退伍兵,是曾國學私人保鏢的兄弟,身手好,可靠。
沈青兩人來到地方,他敲了敲門。
“誰啊?”
一個身高一米七多,比沈青還矮了半個頭的年輕男人走了出來。
他看起來不到三十歲,長相平平無奇,平頭,穿著一身軍大衣,一腳上穿著加棉解放鞋。
因為冬天衣服太厚,看不清身體條件怎麼樣,但看著對方那平靜的眼神,眼角的傷疤,沈青知道這人絕不是花架子。
他笑道:“兄弟你好,我叫沈青,是曾國學曾先生新收的徒弟,他身邊的私人保鏢阿信推薦了你和你兩個弟弟,我想僱傭你們做我的私人保鏢。”
男人有些意外,“哦,你是因為何事要僱傭保鏢,身邊有什麼危險?”
沈青說道:“因為突然暴富,而且首富之子陳東華還跟我有些矛盾,我需要有人保護。”
“僱傭了你們兄弟三人之後,我希望你們一個隨身保護我,另外兩個留守家裡,保護我父母和妻女。”
“當然,你們保護我的報酬,和保護曾先生的阿信幾人是一樣的,一個月五百,逢年過節都有紅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