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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民國文前女友14

盛明賦緊緊握著她的手,像是從骨髓深處擠出的聲音,“一定,一定要好好活著。”

“等我去找你。”

他說。

“好。”俞歡應著。

緊握的手還是慢慢鬆開了。

車子開動,車窗降下,隔絕了外界,只能用眼睛去看這個曾經繁榮熟悉的城市,慢慢的被甩到後面。

盛明琅是被親爹親孃還有老太太再三叮囑過,才送出家門的。人雖小,但已經不怎麼哭了,只是趴到窗戶上,努力記住榮城的樣子。

沒有人知道,這次分別的時長是一個月還是兩個月,是一年還是幾年,又或者,是永別。

?

鼎城

有重兵把守,是位於核心的一座城市。它若淪陷了,那就沒地可逃了。

街上人來人往,熱鬧非凡,生活還沒有被戰火殃及。

副官的車停在一處院落前,這地方相對隱秘。院子不大,種了一棵柿子樹,此刻樹上只有一堆又青又小的柿子。

張副官帶著他們看了看裡屋的地窖,下面米麵糧油俱全,夠他們吃喝幾年。

又找來一個瘸子,讓俞歡他們有什麼事就寫信,交給瘸子,瘸子會想辦法將信送到盛家。盛明賦寫的信也會由瘸子交給俞歡。

把所有事宜都交代一遍,副官便開車離開了,盛明賦那裡,還有他需要做的事情。

這地自然沒有盛家宅院那麼寬敞富貴,可也算乾淨,沒有一個人抱怨的。

三個人一起收拾了出三間住人的屋子來,將東西放好。

晚上,俞歡洗菜淘米,盛明琅端盤子拿筷子,林荷炒了幾個菜,簡單吃了飯。

許是來到一個新地方,哪裡都覺得陌生,總感覺過得很慢。

吃過了飯,沒什麼事可做,又都睡不著,就湊到一起,坐在院裡看星星。

好不容易到了第二天晚上。

林荷吸取了昨晚的教訓,覺得不能讓大家一個個太清閒了,閒下來就容易胡思亂想,心事重重的,倒對身體不好。

她上街去買了種子回來,安排俞歡和盛明琅在院子裡鋤地澆水種蘿蔔。

這對兩個人說,還真是件大事,你挖坑我埋土,忙活了一上午,中午多吃了半碗飯,下午又接著幹,才終於把蘿蔔種好。

快傍晚的時候,俞歡和盛明琅一起從水井裡打水洗手。

剛好,瘸子來送信了。

俞歡開啟信紙,盛明琅擠在旁邊,迫不及待的看。

結果通篇下來,都是盛明賦寫給俞歡的,沒幾個字提及他……

:()穿成女配,但是萬人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