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明天接著查。
第二天、第三天他們依然在供銷社門口蹲點,到天黑依舊沒有等到張光榮。到了第四天,張光榮仍舊十一點出門,他們緊緊跟著,生怕跟丟了,這一次張光榮換了一個口進菜市場,從賣牲口的口進,兜兜轉轉繞到了商管處旁的小道里,這條小道是商管處的一個廊簷,平時很少有人會經過這裡,王旭抬頭看看商管的樓,沒有跟著進去,拉拉大佬四轉身爬上了商管處的樓,兩人扒著三樓男廁所窗子往下看,剛好看到張光榮和一個光頭男的竊竊私語,張光榮從那人手上接過了一小袋東西,那人說了幾句話兩人就走了。
大佬四悄聲對王旭說:“那人像是盛家的人,這不是在盛家地盤上做買賣嗎?”
王旭瞪大了眼睛問:“你確定嗎?”,一種不好的預感油然而生。
“當然,我們打過架的。”
王旭他們跟了出去,光頭男戴上帽子混進人群再也不見蹤跡。王旭再轉身看張光榮,也沒了影蹤。
從菜市場出來,王旭去了一趟公安局找王興民,他想讓王興民放了陳瑞。這還是他第一次到他爸的辦公室,他推門進去就看見王興民在寫著什麼材料,旁邊堆滿了牛皮紙的檔案袋和報紙。他在辦公桌前坐下。
“爸,我想和你商量一下能不能放了陳瑞。”
“不行!”王興民放下筆,抬頭看看兒子。
“為什麼?我傷都好了,也沒什麼後遺症。況且男生之間打架本來就很正常啊。”
“放不放人不是我說了算,他沒罪自然能放,打傷了人犯了罪自然要受到懲罰。”
“他都關了快一個月了,也算受到懲罰了,再說我沒啥傷,自然不算犯罪,放了吧。爸!”
“不行!”
眼看爸爸不同意,他決定換一個策略:“爸,俗話說,冤冤相報何時了,他打我,我告他坐牢,他出獄以後又繼續找我麻煩,這是死迴圈,多條路多個朋友,對吧?”
這句話說在王興民命門上了,做公安這行,這些年從低做起,看守所、緝毒、刑偵,能坐上局長的位子,也是靠著社會上的各種眼線才能破案立功。孩子叛逆期喜歡和社會上的人玩,他是不反對的,接觸的人多了才看得清是非黑白、才知道何所為何所不為。他和王旭約法三章,第一、生人給的、不明來歷的東西堅決不吃,第二、違法的事不做,第三、未成年之前不可以有性行為。這三點,是一個父親最後的底線。
“所以呢?”
“所以就放了他呀。”
“放他可沒那麼容易,我們抓他進看守所是有手續的,現在要放也要相關手續。”
“爸,我還是受害人吧?受害人都不追究你們瞎抓什麼人呢?”
“你還是未成年人,我是你的監護人。”
“可我已經過了16歲了,這您忘了吧?”
王旭不經意間又戳到了他的痛處,王旭過了16歲這件事他真的不記得了,王旭6月份的生日他都給忙忘了,作為父親,他真的是很失敗的。
“你出去找常飛。”
“爸,您繼續寫,繼續寫啊!我先出去了。”
軟磨硬泡之下,王興民答應放了陳瑞,只要王旭和王興民不追究,寫一個諒解書陳瑞就沒事了。
陳瑞出來的時候是他去接的,陳瑞愛答不理地說:“說吧,什麼事?”
“張欣欣爸到底是吸毒還是販毒?”王旭大膽猜測小心求證。
“你小子能啊,幾天時間就知道了呀。”陳瑞真的有點小看他了。
“到底是還是不是?”
“是吸毒,有一兩個月了吧,上次我就是要給她說這事。沒想到半路殺出個你,還給我害進來關了將近一個月。”陳瑞瞅著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