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和我一樣的混蛋。
和這封信埋在一起的是我收集的證據,我在這鬼地方待了十三年,我記錄了792個孩子的名字,父母,籍貫,外形特徵,胎記等等。
他們的信,我一直藏著,一共914封,每一封我都倒背如流。
所有死去的孩子,我都試著找到能證明他們身份的遺物,一共93件,我列了個單子,清清楚楚。
我等待著,等待著有一天能夠逃跑,有一天能夠將這些公之於眾。
我要把他們每個都安全地送回家!
但我得拜託你幫我,因為我做不到,我又要違背誓言了。
你知道嗎?一週前,我聽到一個訊息。
這座修道院在此豎立了五十五年,應該搬遷了,我終於能離開這。
只是我帶不走任何東西,因為他們要摧毀這裡的一切,甚至包括我身上的衣服。
所以我只能把這些東西留下來,留給你,我的朋友。
如果你足夠有能力的話,請救救這些孩子,這樣的修道院不止一座。
如果你和我一樣,力有未逮的話,至少,把這些信和遺物還給他們的父母,送他們回家。
我本該走的,可我想,假如發生什麼意外怎麼辦?
假如這些證據被教會發現,被破壞怎麼辦?
假如我那些同夥搞明白了我的意思,拿這些證據,去教會領取賞錢和宗教裁判所對他們的追殺怎麼辦?
別笑,他們真的幹得出來這種事。
你知道的,我是一個專業的騙子,一個傳奇的小偷,我永遠做兩手準備,萬無一失。
我要用我自己的方式來保護這些孩子,來保護這些證據。
這簡直不像我該乾的事情,愚蠢而不明智。
可這是我人生中最正確的選擇。
我有一身骯髒的血,我只求把它們流乾,能換來正義。
如果有一天,你做到了我求你的事,請在這為我豎起一塊墓碑。
不要刻我的名字,請寫——
『送你們回家的歸途,我走完了』
如果沒有的話,請別這麼做,我的孤魂會永遠留在人世間,沒有我,他們會害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