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港島警察?
軍裝組高階警長?
保衛我們的港島警察?
市民都感覺有些震驚!
“撲街!”
“警察向劫匪下跪!”
“我們乾脆向劫匪納稅好啦!”
“砰!”一名市民丟掉手中筷子,一拳砸在茶桌上大聲罵道。
“叮叮叮。”桌面上碗筷輕輕跳起作響。
茶樓內。
一名市民同樣罵道:“前面的事不提了!”
“八九差佬幹不過五個劫匪!”
“還害一個女仔掛掉。”
“這筆帳怎麼算?”
可以說,市民們能忍警匪交火中警隊失利,也可以忍有人質掛掉,唯獨不能港島警察下跪投降。
畢竟警隊是臨時抵達現場,裝備武器不如劫匪,前半場打不過很正常。
說真的。
掛掉的人質也不是他們家小孩。
警察“英勇奮戰”偶有死亡很正常。
只要警隊的主要姿態還是保護人質就行。
雖然帶隊警官衝動過火,但是還不夠引起公憤。
大概僅有兩三成的人會有意見。
可是警察下跪呢?
這直接關係到他們切身利益!讓他們擔憂警隊的能力!
誰都害怕走在半路上遭遇悍匪持槍打劫,更害怕警察趕到以後,舉高雙手,向劫匪下跪投降。
那樣他們和肥豬有什麼區別?不管打多少工,賺多少錢,都是給劫匪養的豬啊!這種情況比警隊“貪汙”還要嚴重…
市民們可以忍受警隊貪汙、暴力執法、唯獨不能接受警隊向劫匪投降、對劫匪服軟。
因為社會治安是人身財產的保障!也是經濟發展的基石!
70年的“探長時代”都沒出現過這種事情!相反,打擊大圈幫劫匪極為拼命,也在努力維持社團和市民間的平衡。
因此,以雷洛為首的探長集團們才能風光一代人,當時的港島經濟也開啟上行期。某個靚仔就是靠打擊大圈幫起家的,可見“暴力組織”必須“暴力”!
暴力是警隊的使命!警隊絕不能服軟!
特別是向罪犯!
至於普通市民們則不再針對範圍。
從側面講。
警隊就是港島市民的武器!
現在市民們發現警隊開始服軟,武器不再管用,集體憤怒頓時點燃,把矛盾全部對準警隊。
先前那些可以忍受的東西,馬上變得不能忍受,一筆賬一筆賬加在一起,全港市民的公憤當即引爆。
總署。
一樓食堂。
“嗙!”電視畫面,播放到劫匪打飛警長的警帽時,一名年輕警員當即起身甩手把餐盤砸在電視機上,滿臉憤恨的大聲罵道:“撲街!軟蛋!”
“砰!砰!砰!”一名名軍裝警員錘著桌面,摔翻碗筷,滿臉氣憤。
他們好似集體被人抽上一巴掌,而且抽的非常響亮!抽到他們滿臉通紅!
要知道,電視畫面上下跪投降的軍裝警長,可是穿著軍裝組制服!這些軍裝警員首當其衝!全部人都被刮掉一層臉皮!
港島市民們可不會管他們是總署、九龍、還是新界的警察。
總之,穿著制服、戴著警帽、那就是港島軍裝警!
而且軍裝警還要出門巡街!
這場面子不找回來,港島市民將來會拿什麼眼神看他們?人都是要臉皮的,誰TM受得了市民的那種目光?
這身警服可是他們的驕傲……
“操!”
“馬上查查這個肥佬叫什麼!”
“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