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者。言十二經脈之外。而有別絡。此章之所謂別者。言十二經脈之外。而又有別經。此人之所以生此陰陽血氣。病之所以成是動所生。及大絡之奇病。經別之移易。治之所以分皮刺經刺繆刺巨刺也。所生之經絡多歧。所成之病證各別。所治之刺法不同。故上工之所難也。尚御公曰。五臟為陰。六腑為陽。陽者。天氣也。主外。陰者。地氣也。主內。本篇以六腑應六律。以合陰陽諸經。蓋五臟內合六腑。六腑外合十二經脈。故曰五臟六腑之所以應天道。朱永年曰。五營運論雲。在髒為肝。在體為筋。在髒為肺。在體為皮。是五臟之外合於皮肉筋骨也。本髒篇曰。肺合大腸。大腸者。皮其應。心合小腸。小腸者。脈其應。是五臟內合六腑。六腑外合於皮肉筋骨也。五臟六腑。雌雄相合。離合之道。通變無窮。高士宗曰。
太始天元冊文曰。太虛寥廓。肇基化元。布氣真靈。總統坤元。蓋太始太虛者。乃空玄無極之境。
由無極而生太極。太極而分兩儀。人雖本天地所生。而統歸於天道。
足太陽之正。別入於 中。其一道下尻五寸。別入於肛。屬於膀胱。散之腎。循膂當心入散。
直者從膂上出於項。復屬於太陽。此為一經也。足少陰之正。至 中。別走太陽而合。上至腎。當十四椎出屬帶脈。直者系舌本。復出於項。合於太陽。此為一合。成以諸陰之別。皆為正也。
此足太陽與足少陰為一合也。正者。謂經脈之外。別有正經。非支絡也。足太陽之正。從經脈而別入於 中。其一道者。經別之又分兩歧也。尻、肫也。肛乃大腸之魄門。別入於肛者。別從肛門而入屬於膀胱。散之腎。復循脊膂上行。當心而散。其直行者。從背膂上出於項。復屬於太陽之經脈。此為一經別也。蓋從經而別行。復屬於太陽之經脈。故名經別。謂經脈之別經也。足少陰之正。至 中。別走於太陽之部分。而與太陽之正相合。上行至腎。當脊之十四椎處。外出而屬於帶脈。其直行者。從腎上系舌本。復出於項。與太陽上出於項之經。正相合於項間。以為一合也。陰陽離合論曰。陽予之正。陰為之主。少陰之上。名曰太陽。
太陰之前。名曰陽明。厥陰之表。名曰少陽。謂陽乃陰與之正。而陰為之主。陽本於陰之所生。故曰成以諸陰之別。謂三陽之經正。合於三陰。以成手足三陰之經別。此三陽乃歸於三陰之正。故曰皆為正也。是以三陽之別。外合於三陰之經。而內合於五臟。三陰之別。只合三陽之經。而不合於六腑也。尚御公曰。按十二經脈之榮氣流行。六陰脈屬髒絡腑。六陽脈屬腑絡髒。本篇三陰之經別。
上至腎屬心走肺。而皆不絡於六腑。又如足太陽之脈。循膂絡腎。膀胱之經別。則別入於肛。屬膀胱。散之腎。足少陰腎脈。貫脊屬腎絡膀胱。其經別至 中。別走太陽而上至腎。又出屬帶脈。而復出於項。手少陰心脈。起於心中。出絡心繫。下膈絡小腸。其經別入於淵液兩筋之間。屬於心。
手厥陰心包絡之脈。起於胸中。出屬心包。下膈歷絡三焦。而經別下淵液三寸。入胸中。別屬三焦。
手太陰肺脈。起於中焦。下絡大腸。還循胃口。上膈屬肺。其經別入淵液少陰之前。入走肺。散之太陽。此經脈與經別出入不同。各走其道。而馬氏以正為正經。宜經脈篇之直行者相合。別者為絡。
宜與經脈篇之其支者其別者相合。噫。經脈血氣之生始出入。頭緒紛紜。不易疏也。
足少陽之正。繞髀入毛際。合於厥陰。別者入季脅之間。循胸裡屬膽散之。上肝貫心。以上挾咽。出頤頷中。散於面。系目系。合少陽於目外 。足厥陰之正。別跗上。上至毛際。合於少陽。
與別俱行。此為二合也。
按、足少陽之脈。起於目銳 。循頭面而下行於足跗。少陽之別。繞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