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數運到譙縣公府,物件也好,家僕也罷,都由沈曼唯一的侄兒沈淮暫時掌管。
既是暫管,便意味著這些嫁妝都是沈曼的私產,只能由她支配,任何人不得妄動,就連秦恪也不行。
秦恪不是傻瓜,自然清楚,沈淮縱談不上極有本事,卻也不是那等軟弱無能到被妻子牽著鼻子走的人。若只是些銀錢,沈淮自個兒補上便是,何須來信,傷了姑侄的感情?他既來信寫清楚,那就表示沈曼被挪動的嫁妝不止是銀錢,並且,沒辦法補回來。
眼見秦恪不悅,沈曼擦乾眼淚,反倒安慰起他來:「我那侄媳婦於氏,人不算壞,就是有些爭強好勝。她本就是家中長女,又是嫁得最好的一個,素來習慣了在妯娌姐妹面前充門面,如今日子一年不如一年,咬牙挺過去已是艱難,偏偏又是她的大侄女出閣。她為撐臉面,拿了一副我的首飾做添妝,雖然糊塗,可……」
譙縣公府的事情,秦恪還是知道的——沈淮乃是家中獨子,一眾女性長輩受夠了生離死別,就對他看得特別重,沈曼亦然。在沈淮的親事上,幾個女人商討了許久,最後沒從什麼高門顯宦中挑,反倒選中了北衙軍校尉於峰的嫡長孫女於氏。
於氏的家境,莫說在權貴遍地的長安不夠看,就連在富裕些的地方也算不得頂尖,她的容貌亦只能算清秀,見識和行事也算不得出挑,唯有一樣長處,那便是家中子弟甚多,人丁興旺,光是弓馬嫻熟的堂兄弟就能拉起整整一個隊還有多。而於氏呢,也不負沈家長輩的期望,嫁進譙縣公府,三年抱倆,過了兩年又添了個閨女。沈曼的嬸嬸,即沈淮的祖母過逝的時候,臉上都是笑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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