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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攘連度夜資都不付,更不可能有什麼打賞,偏偏點得又是頂好的姑娘。這些女子的花期也就幾年,往往是過了十七八便算「人老珠黃」,淪為下乘了,不趁著這時候攢點私房,以後怎麼辦?故一聽得邱攘來,個個推三阻四,不願接待。曾憲年輕英俊,出手大方,花樓的姑娘都樂意服侍他,再加上他喝得太多,神智有些不清醒……不就釀成禍事了麼?

機靈些的已經看了出來,這是有人做局,要引得魯王和韓王對上,故不肯蹚這趟渾水。再有一些人,覺得韓王不如魯王遠矣,有心賣魯王一個好。

曾憲並非親手打死邱攘,而是酒醉推搡之時,邱攘一腳踩空,從樓梯上跌下來,才會沒了性命。在場的還有很多人,誰都可以作證,頂多能算「過失殺人」。

再說了,曾憲出身世家,父親又是侯爵,哪怕真打死了一個白丁,也是有一定「優容」的,雖不像前朝一樣,未明著寫在律法上,卻是約定俗稱的規矩。更不要說這個白丁還被聖人厭惡,對曾憲,就更要從輕發落了。

條件是,沒人找事的話。

韓王起初也沒想到這麼多,他就是打算給愛妾出個氣,但他的府中,實在是……慘不忍睹,說得不好聽,漏得和篩子似的。心腹的謀士,小半是魯王的人,一些是魏王的人,還有幾個是趙王的人。

魯王想要息事寧人,集中火力對付魏王;魏王想要魯王和韓王對上,自己獲得喘息之機;趙王不欲任何一個兄弟好,壞水直冒。謀士們各懷心思,爭來辯去,唇槍舌劍讓韓王頭疼得很,忍不住拍桌子:「你們若是拿不出一個讓孤出氣的法子,便給孤統統滾出去!」

謀士們知曉韓王說到做到,也不敢再針尖對麥芒,明知同僚們身後的主子不一樣,折中意見,還是拿出了個章程出來,很典型的韓王風格——盧鄉侯為兒子奔走,必定是要破財的,邱家……不怎麼討人喜歡,韓王殿下你也不能為邱家得罪聖人。這樣吧,等盧鄉侯大出血後,你只要咬死了,除非盧鄉侯拿爵位相抵,否則就要曾憲以命換命,這就行了。

他們家既出了這麼多錢財,又要面臨爵位失去的危險,別的不說,盧鄉侯世子第一個就不會同意父親昏頭的舉動。到時候,父子失和,兄弟反目,這可是一輩子的心結和怨恨,豈不比直接殺了他們好?再說了,若是盧鄉侯真願用爵位換曾憲的性命,又是另一種判法了,庶民殺庶民,絕對要比世家勛貴殺庶民,判得要重一些。

魯王知曉韓王的意思後,也鬆了一口氣。

對他來,不,應當對所有人來說,丟擲一個不成器的紈絝子弟,平息一位王爺的怒火,無疑是一樁很划算的買賣。

既然有了決斷,便可再見一見盧鄉侯了。

還沒等魯王召來盧鄉侯,與之分說,心腹急急來報,事情脫離控制了。

為何?

爛船還有三斤釘呢!何況邱家雖被一削到底,仍被韓王庇護?

先前說過,邱家是新崛起的勛貴,套用世家的話來說便是「泥腿子」。雖說大夏的勛貴多有這等出身的,其中許多卻傾慕世家作風,努力將自家門風往高雅上湊,漸漸地也成了氣候,乍一眼看上去像「詩禮傳家」了。當然了,還有些不講究的,如邱家,父親是大老粗,兒子也差不了多少。家裡蓄著幾十個美婢,對髮妻也多有輕蔑、折辱,家風甚亂,子弟在這種環境下成長,想要成器,難。

歷朝歷代都擺脫不了一個既定的事實——打仗的時候需要武人,治國的時候需要文人。

文人呢,往往看不起武人,覺得他們粗鄙,不講規矩。武人呢,又不甘心,若不是我們拋頭顱灑熱血,何來江山統一?天下大亂的時候,你們這些光會打嘴仗的傢伙在哪裡?現在好了,踩著我們祖先、同族的屍骨,好容易得到了太平,就想將我們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