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明德點了點頭:「是的。」
律師又問:「為什麼你不自己發起眾籌呢?」
趙明德就說:「當初她說她也想給她媽眾籌,但是他媽的是肝癌。網上這種眾籌的人不少,她媽也沒什麼特別可憐的地方。所以,眾籌的效果不好。我是我兒子燒傷了,特別嚴重。我一開始原本想眾籌10萬的,但是林嫻說沒人轉發就沒什麼人看。她最近剛好參加了一起選秀節目,讓我和她一起合夥眾籌。我孩子博同情,她擴大影響力。我想著她說的有道理,就同意了。」
律師點了點頭:「但事實上,你最終只得到了7萬5千元的籌款是嗎?」
趙明德氣哼哼地說:「是啊!我差10萬的錢,我怎麼會去籌7萬呢?」
律師就得意一笑:「我問完了。」
法官看向林嫻問:「原告,還有什麼要問的嗎?」
林嫻搖搖頭,許書寒的律師就皺眉。
林嫻說:「我沒什麼問題。」
法官再次確認:「你確定?」如果林嫻不反問反駁,那麼趙明德說的話就會被採用。
林嫻點頭:「嗯,因為當初商談籌款的人根本不是他,他對於籌款的事情一知半解,我沒什麼要問他的。當初眾籌的事情,是我和他老婆商談的,所以 ,我要傳喚他老婆,也就是我的證人8號張美美上來。」
趙明德一愣,他和她老婆早就離婚了,他老婆帶著孩子出國了。怎麼上來作證?
律師低頭看著證人8的名字,張美美?
最後他在心裡狠狠罵了聲:操!離婚就離婚,為什麼改名???
林嫻對著那律師笑了笑,只有目錄,所以他能看見證人8是張美美,但是並不清楚張美美是誰。
律師:「……」
此時,張美美從門外進來,她40好幾,臉色便有些憔悴了。
進來的時候,她看都不願意看趙明德一眼。
律師:「……」臥槽,又騙我。
【我記得她,當初採訪的時候,她哭的可傷心了。】
【募捐裡面,也都是她的照片。】
【孩子媽媽無疑了。】
【可是,她怎麼會幫林嫻作證?】
【難道,當初說的就是7萬?】
【不可能。】
【我不信。】
大家習慣性的去懷疑林嫻,彷彿這就是政治正確一般。
張美美坐到了證人席,林嫻起身:「在坐的是張美美,原名王娟娟嗎?」
張美美說:「是的。」
林嫻看了觀眾席的趙明德一眼:「你是趙明德先生的前妻嗎?」
張美美:「是的。」
【哇!離婚啦?】
【怎麼回事?怎麼就離婚了?】
【那孩子呢?】
【現在孩子怎麼樣了?】
趙明德惡狠狠看著張美美,張美美毫不畏懼。
林嫻又問:「你還記得3年前那次愛心籌款嗎?」
張美美:「我記得,十分清楚。」
林嫻笑看律師,那律師抿緊嘴,這人太狡猾了。他懷疑,張美美改名根本就是林嫻計劃的。
林嫻:「那麼,你能告訴在場的法官和現場的所有人員以及影片前的觀眾,當年那次眾籌的7萬是怎麼一回事嗎?當年多少人是衝著你的孩子籌款的,我想,大家一定也想知道真相。」
張美美起身,轉身對身後的攝像頭深深一個鞠躬,然後抬頭看向鏡頭。這時,大家才發現她的脖頸以下也有傷疤。
她說:「我相信當年幫我捐款的人,此時必定也在看著這場審判。我還是要說,多謝你們的捐款,我兒子才能活著。」
接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