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航海王
海禁幾乎貫穿整個明朝。
《大明律》裡,對海外貿易有著很嚴厲的規定。
“榜諭沿海軍民,有犯者許諸人首告,得實者給犯人家資之半。知而不告,及軍衛有司之弗禁者,一體治罪。”
意思就是說,站出來告發他人出海屬實者,可獲得被告發者一半的家產。如果有人知情不報,或軍隊衛所等部門不能嚴厲執行海禁政策,須與出海者同罪。
向海外販賣人口與軍器,甚至要被處絞刑。
可如此嚴刑峻法之下,還是會有人鋌而走險出海從事對外貿易。
因為很多沿海的民眾這麼做,真的只是為了活下去而已。
要知道對於沿海地區,對於一些百姓來說“田不供食,以海為生”。
海禁不僅禁止貿易,就連出海捕魚,也給一併禁絕了。
朝廷的政策是“片板不許下海”。
禁海,等於是斷了他們的生路。
這些年海禁,可以說是越禁,走私得越嚴重。
比如福建的海商每年會聚集“大舶數百艘,乘風掛帆,蔽大洋而下”;廣東民眾也“多挾峨舸入海與夷市”。這些海商來自各行各業,既有地主、官紳,也有逃犯、僧侶、書生等。
好在如今才是洪武七年。
這些海商們還都是各自為政,並未聯合起來,形成武裝化的海商集團。
等到那時候,事情就有些難搞了。
這些武裝化的海商集團說得好聽些是海商,說得難聽些就是海盜。
明朝歷史上比較出名的有汪直、徐海、葉宗滿
不過這種情況要到明朝中後期了。
這些情況,楊憲自然都清楚。
可畢竟是將腦袋別在褲腰帶上的營生,沈家完全沒有必要參到這種事情裡頭去。
面對楊憲的疑惑。
沈萬三臉上滿是苦澀,他開口道:“在前元時候,沈家是有從事海外貿易的,當時甚至有一支船隊。沈家也透過海外貿易,賺取了不少錢。可大明成立,釋出了禁海令後,我便已經下令解散了船隊,商船也全都賣了。只留下了一艘,我最初發家的船,就當是留個念想。”
“前些日子皇上找我借錢的事情,楊國公想必也聽說了,三千萬兩白銀這筆數目實在是太大了。我變賣了沈家大半的產業後,這才將錢如數交上。可經過這件事後,沈家元氣大傷,我家老三便偷偷瞞著我,動用了這艘商船,進行海外貿易。”
“這件事我不怪他,可沒想到,這次商貿卻是遇到了倭寇劫掠錢財貨物不打緊,可我沈傢伙計,還有我的一個孫兒,都是被他們綁去了。”
如果是其他事情,憑著之前借錢的情誼,沈萬三找朝廷,朝廷方面肯定也會幫他,而且多半都能辦成。
可沈萬三知道眼下這件事,無法報官找朝廷。
他想到能夠幫到自己的人,全天下也就只有楊憲。
“只要楊國公能夠出手幫忙,無論結果如何,我沈家以後以國公大人馬首是瞻。”沈萬三放下手中的木杖,說著就要向楊憲下跪行禮。
一輩子就這麼風風雨雨的過來,到了老人這年歲,死亡召喚已是不遠,最關心的也就只有子孫延續了。
沈萬三最喜歡沈霞、沈成不假,可不代表對於其他孫兒就不關心。
楊憲伸手扶住了眼前這個老人。
沈家到了如今這個地步,說起來,與他也有一些關係。
楊憲相信以沈萬三的能力,應該已經發現了收購他們沈家產業,幕後所在是明記商行。即便在這件事上,楊憲做得很隱蔽。
而明記商行與楊憲的關係,也不難查到。
在這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