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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契約等級,【淘金者】

入《航海》世界後,他們利用面板以及經驗的便利將許多現代社會的職業以另一種形式搬到了遊戲中。

【淘金者】或者說【投資人】就是一個典型的案例。

原本的“淘金者”指的是一些在可能存在金礦的地方出現,尋找,發掘黃金礦石的人,從某種意義上來講也可以叫做“黃金礦工”。

那麼由此衍生而來的【淘金者】,他們擁有的超凡能力自然也與此有關,尋找黃金在神秘學意義上被昇華為了尋找有價值的存在。

因此【淘金者】往往擁有敏銳的感知以及偵測鑑別之類的超凡能力,能夠發現黃金,秘寶,礦脈之類的東西。

而在此基礎上,玩家就對它進行了改造。

既然【淘金者】能夠發現“黃金”,也就是有價值的存在,那麼且不提物品,魔物之類的東西,人是不是也可以包括在其中呢?

發現了有價值的人,如果我能夠給予他一些幫助,那麼在他成長起來後,我能不能從其中得到一些好處呢?這就是當時玩家們的思路。

按照這個思路延伸,後來玩家們還對它進行了完善。

如果我投資了一個人,他成長起來了,從他成長的過程中我能得到了收益,雙方締結友誼,這是最好的結局。

而如果因為一些原因,他死亡了,又或者和我鬧掰了,那麼我有沒有辦法取回我當初的投資呢?

就這樣,考慮到各種情況,玩家們最後在系統以及經驗的幫助下將【淘金者】變為了一個除了名字,超凡能力基本上完全變化了的超凡職業【投資人】。

【投資人】這條超凡道路的能力以及用法有一種與其他傳統超凡道路完全畫風不符的感覺。

這是一條成長性很強的超凡道路,就如同當初玩家們在構建它時的理念一樣,需要不斷的“投資”。

這種“投資”一般有兩種結局,一種是“投資成功”,目標實力不斷增長,在這樣的情況下,【投資人】有兩種選擇。

一是源源不斷的從目標不斷增長的實力中分得一些,比如靈性,體魄強度,詛咒抗性之類的東西,這是“長期持有”。

二就是一次性從投資目標身上獲取大額的回報,比如從對方的身上永久性的獲得一部分的靈性,或者直接帶走一部分超凡能力。

在這之後,對方就與【投資人】再無關係了,這是“撤資”。

而另一種結局就是“投資失敗”,目標死亡。

在這樣的情況下,【投資人】天然的就具備了目標一部分的繼承權,並且是神秘學意義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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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目標擁有“奴隸印記控制的奴隸”,“簽訂了契約的魔寵”,那麼這些東西就很大機率會被【投資人】繼承,作為當初投入資金的回報。

甚至有時候如果目標死亡,他的靈性結合執念誕生了秘寶,那麼這件秘寶【投資人】是可以無視使用條件直接使用的。

所以有時候一些玩家【投資人】會故意花費大價錢投資一些人,然後再想辦法殺死他們,從而嘗試獲得他們的東西以及可能產生的秘寶。

不過【投資人】的超凡能力雖然可以發揮到以上描述的這些程度,但也要基於一定的條件才能達成。

那就是當初對於目標的投資足夠大,比如一個一階超凡者,他的靈性是【投資人】幫忙覺醒的,超凡知識是【投資人】幫忙收集的,副作用是【投資人】幫忙解決的。

這種比較少見的情況下,【投資人】才能在他死後從神秘學意義上獲得他剩餘的一切。

大多數情況下,【投資人】在投資目標成長到一定程度後就會選擇帶著好處“撤資”了。

畢竟他們的投資目標可以有很多,“薄利多銷”的道理對於【投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