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
對面的陳家升愣了一下。
“對呀,姓蔡的他偷我的歌,還有那個電視臺,他這叫所……”
林東娃暫時沒有想到合適的詞。
對面沙發上坐著的李有富說道:“汙衊!”
“對,汙衊。”
林東娃點點頭,“他們一個偷,一個汙衊,我還不能起訴啊?”
“不是不行,但是……”
陳家升有些猶豫。
說實話,他知道這件事情蔡進茂和縣電視臺都有問題,尤其是蔡進茂,很明顯就是屬於主觀態度惡劣,惡意偷歌,侵犯他人的著作權。
但是,上升到起訴的地步……
陳家升想了想,說道:“你看要不要先調解一下?畢竟,對方也並沒有給你和你的歌曲造成實質性的損傷!”
“不用,直接起訴。”
林東娃說道,“有所事,咱們法庭上說。”
“如果你真的要這麼做的話,我也不擋你。”
陳家升說道,“不過你要考慮好,如果上法庭,得叫律師吧。”
“還得叫律師?”
“最好是。也不一定要請,如果你確定你證據確鑿,到時候能陳述清楚,就可以不請。”
“我有證據啊,證據這麼明顯,擺在這了!”
“也並不像你說的這麼簡單……另外的話,還會有一些上訴費,雖然不多,但也是費用。而且你一下子告兩個,還告了縣電視臺,怕是上庭,得廢些功夫。”
“不怕,不怕廢功夫。”
林東娃說道。
“那行,你考慮好。”
陳家升沒辦法,“我先把這個版權結果發給你吧,現在都是電子版,不用到地區去領了。你綠信多少,我直接把下載的檔案轉給你。”
“綠信?我沒有綠信。”
“我想起來了,你用的是功能機……”
陳家升說道,“這樣,你看你鄰居誰有綠信,加我一哈,我給你發過去。你有時間了,找個印表機列印出來就行。”
“行。”
林東娃掛了電話,抬頭看李有富,“你手機上有綠信吧?”
“有,咋啦?”
“家升哥那邊說要給傳版權證明檔案。”
“行。”
李有富把自己的手機掏出來,雖然質量不咋地,螢幕還被摔了幾個裂紋,但是是地地道道的智慧手機,“我之前就給你說,買個智慧手機,便宜的也不貴,不到一千塊錢。你非不,這我每天想聯絡你一哈,還得打電話,光電話費就多少錢。”
林東娃沒有理會他的絮叨,加上了陳家升後,那邊很快就發過來檔案,點開一看,就是蓋著地區版權局紅章的證明檔案。
“你要起訴,這個想法我支援。”
李有富看著他,說道,“但是,我建議你得花錢,請律師。”
“為所?”
“你要想想,你對面是誰?人家是文聯的人,還有縣電視臺,你以為都是隨便好惹的?咱是誰?說不好聽,就是一個村裡人,沒有關係,沒有背景。”
“村裡人咋了?村裡人就該讓他們欺負?”
“不是說咱沒有背景就不能起訴他們。”
李有富搖搖頭,“是法庭上的事,得叫人家專業的人幹。之前網路上不就有所電影裡面演的嘛,那些律師,最擅長能把黑的說成白的。你不請律師,人家請律師,再加上法院和人家都是公家人,肯定心裡有一定的偏向,到時候,吃虧的說不定是你!”
林東娃聽了,也是點點頭:“是這個理。”
不過,要起訴,請律師,那得請好律師,估計費用不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