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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遺囑

兩個女兒已經出嫁,暫且不提。

老二谷金石,這時有話說:“孝敬老母天經地義,不給贍養費都行,只是另一半現金財產呢?怎麼分配?”

“另一半?另一半歸谷老爺子的長孫,谷大寶名下,但是…”

“遺囑中還有一條,就是要在谷大寶結婚之後遺產才能歸她自由支配,婚前這段時間暫由銀行保管,直到她成婚!”

這可是將近2000萬的人民幣啊,谷家子弟徹底炸了窩…

只有坐在輪椅上的谷太太微微一笑,像是對老伴的遺囑很是滿意。

首先發難的就是谷大寶的三嬸:“她一個女孩以後嫁出去了就是谷家的外人,這些錢都便宜了外人怎麼行?”

“我還有兒子,以後成家立業需要錢,傳宗接代也需要錢,我兒子才是谷家的正根,錢憑什麼都給大寶?”

李律師推了推眼鏡:“這是谷老爺子生前立的遺囑,有市公證處的公證,也有中心醫院的精神健康證明,所以具備法律效力,您再怎麼說也沒用。”

“不行,我要起訴,我不接受這樣的遺產分配!”

“起訴是您的權利,但是在您起訴之前,請聽我將遺囑唸完。”

谷三嬸急眉瞪眼的也沒辦法,只能氣呼呼看著谷大寶。

“餘下的房產和固定資產,禁止谷家人的使用,全部委託我市房管處,統一向外租賃。”

“當然了,你們各自名下的房產不算在內啊!”

“以上房產物業,每月所收的租金,會按比例分配給每個谷家的人,不管男女老少都有,除了谷大寶!”

“在她結婚之前,現金和房產一概沒有!”

可憐的谷大寶,在爺爺的遺囑讀完之後,錢沒落到,甚至連個住的地方也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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