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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父母氣得五臟六腑都在疼,她一遍又一遍哄著唐笛,哄她說小貓一定沒事,但這話鄭陽自己都不大相信,唐笛在外面找貓找了快兩天,連家裡都沒顧得上收拾,要是能找回來,那早就找回來了。

鄭陽還在桌子上看到許多尋貓啟事,應該是唐笛列印的。

對於很多人來說,寵物並不僅僅是可愛的小動物,它們是家人、是陪伴,是精神支柱,得要多殘忍,才會以這種手段把妹妹養的貓給搶走丟掉,就是為了「給她個教訓」?

因為發現控制不了妹妹,所以惱羞成怒了是嗎?

唐笛本身是個很乖的女孩,有時候乖並不意味著美好,而是代表著被馴化,結果這樣乖的女孩,有朝一日突然從家裡搬了出去,自己賺錢自己花,還養了一隻小貓在,甚至因此跟父母抗爭不願意去相親,女兒脫離掌控,對把女兒看成財產的父母來說,無疑是一種挑釁,所以他們會想方設法去教訓她,讓她害怕不安,讓她明白,必須服從父母的一切安排,無條件為哥哥奉獻犧牲。

唐笛的父母甚至不如鄭偉毅,至少鄭偉毅沒有拿女兒的彩禮,鄭陽的八萬八彩禮最後又全部帶回了汪家,還帶上了鄭偉毅給的十萬嫁妝錢。

而唐笛父母?他們還盤算著把女兒的彩禮提高一點,畢竟是高材生,工作也不錯,多要點彩禮,才好給兒子再買套房啊!

為此他們不惜遠道而來,從老家找到鄭陽的出租屋,「教訓」完她再回去。

鄭陽是本省人,家裡所在城市距離如今工作的省會城市只需要兩個小時,原本她覺得離家近挺好的,能照顧到家裡,然而現在她恨不得能離得越遠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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