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知道,被拐賣的小孩如果成功被賣出去,最後的成交價格可是以萬為單位的。
他倆費盡心思地把人“送貨上門”,雖然不負責“銷售”方面的工作,但再怎麼說,千把塊錢的酬勞總該是有的。
怎麼現在才給一人一百?
“他能不能被賣出去,你們倆自己心裡沒點數嗎?怎麼?把我當傻子了?”
斌哥冷冷地看了兩人一眼,語氣森然地說道:“要是你們嫌多,那就一人五十吧,或者你們也可以把人原路送回去。”
斌哥能在這裡混到老大的位置,當然也不可能是吃素的。
別看這兩人嘴裡一直在誇“陳志”,可始終都沒有提及一個問題。
那就是“陳志”的年齡確實太大了。
要知道,購買男孩的家庭,當然不會是因為單純喜歡男孩而買小孩,而是受到傳統思想的影響,為了能有個男性繼承人傳宗接代。
哪怕這個男孩並不是親生的。
這樣的話,買來的男孩就得有一個前提條件,那就是年齡必須足夠小,這樣才會不記得自己的身世,從而打心底裡認同“買家”的家庭。
可如果“陳志”是一個女孩,那事情就會變得很簡單。
因為買女孩的家庭,通常都是為了將其當做童養媳。
就算女孩的年紀大一些,那也無所謂。
反正那些買女孩的家庭都住在偏遠山區的山溝溝裡面,那種地方,別說交通不便了,可以說壓根就沒有交通。
而且那些地方上的家族勢力非常團結,女孩就算知道自己是被拐賣來的,也根本跑不出去。
等到女孩長大了,因為被強幹而生下了小孩之後,時間長了,那些被拐賣的女孩,有一些甚至會放棄逃走的想法。
雖然這樣的事情聽起來很殘酷,但這確實是事實,也是實實在在發生過的事情。
“這...那好吧。”
男人遲疑了一會,但最終還是無奈點了點頭。
他本以為斌哥會有辦法把“陳志”給賣出去,沒想到是他自己想多了。
當然,這事也有可能是斌哥故意這樣說的,目的就是為了“壓價”。
但現在的他倆也沒有了別的選擇。
一百塊錢,對於普通人來說,可能都不夠一頓尋常的飯錢,可對於流浪漢來說,也不算是小錢了。
更何況,這筆錢,本來就是他們“白撿”的。
如果斌哥真的沒有打算把“陳志”賣出去,那他的下場,兩名流浪漢其實也是知道的。
“陳志”一定會被斌哥打殘,然後送到街上成為乞討的殘疾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