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這副樣子是連父親醫院也不能去的,讓父親看見自己這樣,他老人家心裡一急,說不定會加重病情的!
到底該怎麼辦才好呢?
“季芳,我聽你的話,今天單位就不去了,你去跟杜晴打個招呼。另外,麻煩你最好到我爸爸醫院裡去一下,就說我在上班,下班後就去看他,好嗎?拜託你了!”
“這些都沒問題,都是分分秒秒可以辦到的。我是說你這眼睛到底是怎麼啦?”
“沒什麼,季芳,我這人愛哭,爸爸住院了我心裡又難受又擔心,所以就哭了;這一哭又想到了媽媽,就哭得收不起來了。”
“那好,我先走了,你要開心點,無論什麼事都要往好處想,一切都會過去的!你是大學生,普希金的一首小詩讀過吧?”
“讀過,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將會過去。。。。。。”
“對,對,讀過就行了,還得記住最後一句:那過去了的,往往會成為親切的懷戀。你記住啦?這種懷戀哪怕是一種愚蠢的、可笑的、乃至悲傷的,回憶起來的味道是不一樣的!”
“謝謝你,季芳,美專不收你,確實是個失誤!”
“那我走啦?拜拜!”
看著季芳走了以後,她自己一個人在家又都不知道該幹些什麼好了。
團團轉了半天,又走到鏡子邊上照了照,眼睛又紅又腫的一點沒消退。這怎麼行?一定要控制自己!下午去父親那裡一定要有個高興樣子,總不能讓父親跟著自己一起痛苦吧?
作者有話要說:
☆、不開門就唱歌
忘掉那封信吧!忘記過去的一切吧!自己並沒有失去什麼,還是完整的玉體。只是初吻被他佔有去了。
不!應該說是好事。人不可貌相,這個懦夫徒有漂亮的外表,他連上帝都對不起,更不用說嫁給他!那才叫冤枉得很呢!
這種人根本不配做一個男子漢,沒有家庭的支援,自己就不能創業了?他這種人本身在性格上就存在缺陷,現在知道還屬於亡羊補牢,為時未晚。
她在心裡自我安慰著。
但是,一個少女的初戀,說想忘了就能忘得了嗎?這其實是人的一種天性,第一次佔據自己心靈的人,這輩子要想徹底忘掉不是件容易的事。
她開始燒飯,做菜。她想透過手腳的不停幹活,可以分散注意力,忘掉心中的煩惱。雖然效果不是很明顯,但多少也起了點作用。
她一邊操作著家務,一邊間隔地到鏡子邊上照一照,看看自己的眼睛消腫了多少。
一直到上午十點多鐘的時候,突然有人敲門。白天有人敲門並不可怕,她隨口問了句:“誰呀?”
“是我。”
她一聽這厚厚的男人的聲音就知道來者為何方神聖。
“對不起,杜經理,我今天不舒服,請一天假。”她嘴裡說著,卻並沒有去開門。“現在,只有我一個人在家!”這話語中明顯的不願讓杜晴進屋。她猜想一定是季芳把自己眼睛紅腫的情況告訴了他。
“這假期昨天就批准了。”他站在門外說,“既然不上班,為什麼不去陪爸爸?”
“我這就要去的,只是把家裡亂七八糟的事情做完再去。”
“至少,你應該讓我進門吧?”
“杜經理,我求求你,就別進來了,我馬上就去看爸爸,明天一定準時上班。”
“我又不是魔鬼,不讓我進去也總得有個理由吧?”
“我不想跟你說什麼理由了,總之你大人大量,理解萬歲行不行!”
“那可真的不行,如果你再說不出不讓我進去的理由,我可就要在你這門口大聲唱歌啦?你們的鄰居聽了說我是神經病我也沒辦法!”
“你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