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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8頁

人質。

此時,諾仔已經把人質們手上的網線解開。根據小李sir的命令和計劃,他們全部脫掉鞋子,脫掉外套,手中拿著一柄黑傘,大聲回答著面前的「劫匪」。

不。

之前是劫匪,現在是老闆!

因為,李平安在天空開始下雨的那一刻,就開始向人質們拖出接下來的逃跑計劃。

沒辦法,整個計劃需要人質們的配合,必須先說服人質按照計劃進行。否則,只要有一個人質不願意,那麼警方就很容易發現馬腳。

至於怎麼說服人質?

李平安把那名可愛的銀行女職員留下來當作人質!

他宣稱只要罪犯不配合,就會開槍把人質擊斃。

這個理由好爛喲……

真是的案件中可能具有一定威懾力。

而且只是可能!

何況,這還是演習案件?

所以,這只是李平安的一個官方藉口而已。順便找個理由把那名女職員留在身後,既可以當作逃跑計劃失敗的最後籌碼。又可以對齊人數,讓人質數目和警方掌握的一樣。

現在警方認為銀行內有十二個人,實際上有十四個!

只是那兩名老人和小孩,從來沒出現在警方的視野當中!

而李平安真正讓人質們配合辦法很簡單……

錢!

每人留下帳號。

如果計劃成功的話,一人十萬港幣,第二天早上到帳!

不得不是,小李sir年紀輕輕就已經掌握住人間真理,用什麼最能驅人。

一共一百二十萬港幣,對於小李sir來說只是零花錢。

對於普通市民們來說卻是一筆可觀的大款,足夠讓他們在冒生命危險的情況下,幫李平安做什麼事情。

於是這些人質們迅速完成從心懷不滿到忠心耿耿的轉變,非常願意幫小李sir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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