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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3章 大事件

,看看就好了。根本不能影響他們。

何況,陳一元的想法根本沒錯,正常情況一場搶劫只會由轄區重案組處理,頂多對上一個有名氣的重案督察,並不會引來警方的精銳力量,更不可能有莊爺親自出馬,或者被警隊抽調力量圍剿。

除非這場搶劫行動一開始就被賦予政治色彩,背後有一隻黑手對它推波助瀾,想要借他們達成其他目的。

這樣一來案件性質就會上升,抓捕罪犯的民意也會起來,屆時事關警隊形象…

那麼港島警務處就一定會抽調精銳力量!

陳一元還想著賺錢回家做生意,當老闆。絲毫沒有察覺到自己已經落入棋盤,正在被一隻可怕而邪惡、邪惡而帥氣的幕後黑手肆意揉捏,成為一顆任人操控的棋子。

八十年代。

二代省港旗兵。

首發陣容出動!

……

“噠噠噠!”

“大哥!”

“警察到了!”

時間回到一週後。

金鋪門口。

總署的衝鋒隊警笛響起,衝鋒隊督察“張志恆”拉開車門,穿戴著頭盔,背心,率隊衝向金鋪門口。

衝鋒隊為總署設立的巡邏隊,每輛車一組,每組配備五人,專門在固定區域巡邏。

另外,三輛車為一支小隊,每支小隊採取三班倒制度,二十小時執勤。也就是說每隊只會有“一輛車”在街上開,而每輛車裡,則有一名組長、一名車長、一名便衣、一名巡邏警員、以及一名通訊警員。

張志恆作為督察警官,既是一支小隊的小隊長,也是“白班車”,編號“NST71”的車輛組長。

“NST71”車便負責九龍區域的巡邏。

張志恆在收到總檯傳來旺角發生的金鋪劫案後,恰好巡邏至附近,旋即開著警車,鳴警笛,三分鐘內趕到案發現場。

“上!上!上!”只見張志恆戴著鋼盔,手持衝鋒槍,穿戴著整齊的防彈北京,表情悍勇,快步衝向金鋪。

衝鋒車的車長既“司機”,則是按照條例留在車上待命,其餘的便衣、軍裝、通訊警員全部戴著鋼盔、背心、手持槍械跟隨長官衝鋒。

“噠噠噠!”兩名靠近金鋪門口的劫匪,當即察覺到動靜,迅速回頭舉起AK步槍,噠噠噠,抖動著槍口,朝著門口射出一梭子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