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就不用再看見那笑容了。
偉大的、滿足的、自豪的、了不起的笑容,還有就是,一點輕蔑,好像一個玩笑。那個笑容說,只要我高興,你們會有好日子過的。
金妮最終沒能如願以償,因為喬治要用廁所,把她趕了出來。但她從盆子裡爬起來的那一霎那,感到一陣暈眩,忽然想起了點什麼。
我記得我不是雙胞胎!
這個念頭猶如幾年前一個陽光明媚的日子,跑到亞瑟腦子裡的一個名字一樣來勢洶洶,抓住金妮不肯放。
我記得……我好像記得……
金妮好像記得什麼,但這小小的線索像一頭小狗,繞著你跑,逗你玩,等你真想伸手摸摸它,它就跑遠了,不見了,只給金妮留下一個小小的毛病,她害怕照鏡子,她受不了一切自己的影子。
直到聽了羅恩的故事,她才又找回那個念頭。狗生的是小狗,貓下的是小貓,雞蛋裡孵不出獼猴桃!這個推論不怎麼優雅,可是話糙理不糙,坐在那裡坐自稱是我妹妹的人,到底是誰?
她是漂亮又聰明,但這些並不真是大家喜歡她的原因,金妮慢慢發現,大多數人,只要靠近她,會自然的喜歡她,不自覺地圍著她轉。
就好像比爾抱著她時,臉上露出的不是對妹妹的疼愛,而是一種半睡半醒,在醉夢中的感覺。對金妮來說,太靠近妹妹則意味著一陣暈眩。
醉夢似的表情和暈眩都令金妮惶恐,最可怕的是看到妹妹的設計稿,所有人都發出一聲不可思議的驚呼,但金妮看去,只是一個孩子的塗鴉。
我跟他們,一定有一方眼睛不好使了!
金妮怕眼睛不好使的是自己。
她在暈眩和一點點恐懼裡慢慢長大。不敢吃獼猴桃了。
很多很多年以後,金妮暈眩的時候思想總是會飛回某個仲夏的夜晚,她忘了那時候身邊坐的是誰,不記得那晚有沒有甜點,只有一個聲音比什麼都清楚。
老子是獼猴桃!
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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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妮沒有上過幼兒園和小學,也就沒有同班同學。她的讀寫和算術是媽媽教的,有時妹妹也會給她上一課。每當這個時候,金妮就覺得有機會作一個文盲才是幸福的事。沒有誰會服自己的妹妹,但為了生存,金妮假裝自己正是這麼一個罕見的人。
陋居獨立在一座小山坡上,最近的鄰居也在好幾英里以外的小鎮上,即使是魔法世界的媽媽,也不會放一個幾歲的小女孩一個人去那麼遠的地方玩。當然,這是指普通小女孩。
金妮沒有朋友,有六個哥哥,一個妹妹,但是兄弟姐妹有時候只是兄弟姐妹,代替不了好朋友。
如果世界上有一條定理——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會有些朋友。那麼,金妮是有兩個好朋友。樓上的食屍鬼和臨鎮的一條小土狗。
陋居的頂棚裡有隻食屍鬼,不知道什麼時候住進來的,就在金妮和妹妹房間的上方。它可不安分了,敲啊,撞啊,不讓人安靜一刻。
水藍兒煩它,討厭它,甚至有點恨它。金妮喜歡它,喜歡它的理由是水藍兒恨它。
在噩夢連連的夜裡,金妮就坐在床上,聽食屍鬼敲地板,咚咚啪咚,微弱的單調的節奏在黑暗中重複。金妮爬下床找來掃帚,去戳天花板。
“樓上不要再敲啦,本來就睡不著。”
戳過之後,樓上的敲擊節奏換了。金妮還以為是鄰居在較勁,也來了精神,陪它敲下去。很快,她發現樓上每敲完一個節奏就停下來,等她戳過天花板再敲下一段。兩個聲音你來我去,好像兩個人聊天,你一言,我一語。
要不是水藍兒扔過來的拖鞋,金妮可以這麼玩一夜。
她躲回床上,想到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