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現場,情況逐漸明朗,人群疏散大半,心中安定。
李鷹等警員也鬆出口氣,保持著嚴陣以待,恪守職責的形象。
布蘭奇卻像個跳蚤一般,大聲呼號,來回橫跳,試圖攔下離開的職員……
可職員們跟他來遊行是為爭取利益,又不是為打戰送死,既然已經成功拿到利益,又憑什麼要留下繼續鬧呢?
根據地主會的說明,華資公司接納人員的時間僅有一個小時!
職員們可沒空跟他鬧!
因此,布蘭奇束手無策看人群疏散,身後只剩一批“鐵黨”繼續支撐他賺取更多利益。
總有一小部分人以為“大清”在呢!
搶完地還能賠款呢!
華資能讓一步就能讓十步!
呵呵,今天莊爺就會讓他們知道!什麼是來自後世的民族自信、大國作風!
而在英籍職員們疏散的時候….一些穿著白衫,行事低調的陌生面孔則悄悄混雜進人群當中,裝模作樣地抗議著,很快就和抗議者混成一片且無人知曉……
莊世楷放下手臂,轉身把香菸掐滅,拿起辦公桌邊的電話,給港督打出最後通牒。
“港督先生,我是莊世楷!”
“莊警官!”麥理斯在辦公室裡把電話接起,語氣已不像先前那般愉悅。
以“莊先生”為首的華資力量、五大老闆、竟然甘願向英資示好?
就算只是對底層的英籍職員示好!也實在出乎麥理斯預料!
而且根據估算華資已經缺少資金,想要拿出這麼大批遣散費,五大老闆又要變賣家產,拆借貸款了。
這招“割肉飼鷹”太絕了!已經把麥理斯逼到角落!
而這種招數麥理斯並不是想不到,而是做不出,所以預估對方做不出!
等於是聯軍做不出吃雪團、就麵粉、向敵軍發起進攻,所以潛意識無法下達判斷…
“遊行申請的集會時間已過。”
“是否驅散市民?”莊世楷看一眼手錶說道。
麥理斯很沉得住氣,肅聲答道:“你是港島總區的負責人,你有權處理港島轄區的遊行事件!”
“明白了!”莊世楷這回直接結束通話電話,不等港督回覆。
最後通牒已下!
可行動了!
這回就拼誰更能沉住氣!
莊世楷拿起對講器,轉身,一拳輕擊玻璃,肅聲講道:“前線聽令!”
“yes,sir!”周華標連忙抓起對講器,神情一凜,彰顯威勢。
“根據《港島法例》第245章,遊行集結不得超過一個小時,否則警方有權驅散。”
“現在命令前線防爆部隊向遊行集結人員發出最後警告!若集結人員不予疏散,以《公共安全條例》第IV部“非法集結、暴動及相類罪行”予以疏散!”
“請警方嚴格執法!保護市民公共安全!”
“yes,sir!!!”
周華標大聲吼道。
莊世楷放下對講器,揚起眉毛,神色英武的盯著樓下。
港島法例上確實有制定“遊行時間”得限制,這裡的限制不是指整個遊行過程,而是指遊行會合以後的集結時間。
畢竟,集結時間過長可能影響市政、更可能醞釀危機。
因此,遊行過程怎麼樣!路線怎麼劃!時間用多少!
隨你定!
遊行集結以後?
只有一個小時!
這是不在申請表中,默默寫在法例的條款…
很少人用!但卻很實用!
更在於執法者敢不敢,想不想用!
而《公共安全條例》則更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