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笛叮囑道:「你跟劇場簽約,不要簽長約!跟他們三個月一簽!最多不超過半年!因為你的身價會迅速躥高,高到不可想像!晏雪開一場演唱會,能募捐數百萬!你將來演奏一次,也能讓人傾家蕩產!」
顧如梅聽得咋舌:「不行啊,先生,每次來聽取曲的,都是懂琴的老聽眾,若是榨乾了他們的錢財,誰還能進入劇場呢?」
畢竟她想做音樂家,又不是世俗的藝伎,怎能榨乾聽眾的錢財?那也太不像話了!
「那就跟劇場商量,將聽眾分幾個檔次,給懂琴的人減免票價。」
師徒二人說了一會兒話,顧如梅開開心心地走了。
秦笛派律師幫她去簽約,免得她一時不慎,落入別人的陷阱。
秦家經營了不少的企業,每家企業都請了法務。
秦笛自己更是一口氣聘請了三位大律師。
其中一位叫「吳凱生」,此人獲得法國里昂大學的法學博士,歷史上曾經幫陳嚴年、陳書清和廖成至做過辯護。他的律師事務所是中央銀行、哈同銀行、各大商會、公會,以及著名導演和藝人的私人顧問。
提起吳凱生這個名字,大家可能不熟悉,但若說他有個孫子叫吳正,孫媳婦是楊嵐嵐,大家就知道了。
吳凱生既幫大赤黨人辯護,也跟青幫的頭目杜悅笙、黃金榕有密切的關係。
吳凱生作為律師,第一次在魔都嶄露頭角,引起廣泛注意,是1926年的「陳阿堂案件」。
陳阿堂是一位人力車夫,某天一個日本水手喝醉了酒,要陳阿堂拉他到十六里舖碼頭。到達後,日本水手不付車費,陳阿堂向他討要車費,日本水手竟然惱羞成怒,動手毆打陳阿堂,以致陳阿堂被打成重傷,送往醫院之後死去。
吳凱生聞之,立即挺身而出,免費為陳阿堂家屬打官司,並出面與日本駐滬總領館交涉,要求嚴懲兇手,給予賠償。
最後,日本長崎法庭最終判肇事的日本水手有期徒刑三年,並給予陳阿堂家屬3000元的經濟賠償。
可惜後來,吳凱生在抗戰期間,投靠汪偽政府做了高官。
抗戰勝利後,他被以漢奸罪逮捕。解放後接受勞動改造,後來被釋放,在新中國做了不少工作,直到1997年才去世,活了97歲,也算長壽之人。
秦笛請的另外兩位大律師分別是章金刀和陸天毅。
關於章金刀,只能簡單說兩句。他做過北洋政府的教育部長,曾在1925年拿出兩萬大洋作為助學金,在那個年代,能一口氣拿出2萬塊,願意資助年輕人的,肯定很不簡單。
陸天毅年紀稍大,曾經中過清末的進士。
秦笛請這種大律師,自然是未雨綢繆,留著他們做大事。至於說幫顧如梅簽約這種小事,就不用他們出馬了,只要從律師事務所找個小律師就夠了。
第142章 萬國運動會
10月2日,杜蓉和杜蘭姊妹倆忽然來見秦笛。
杜蓉施禮道:「先生,我跟您說一件事。」
秦笛看著她們,道:「說吧,什麼事?」
杜蓉道:「杜悅笙找到我叔叔,然後叔叔又找我們,希望我們參加萬國運動會,因為中華隊缺乏女選手!」
秦笛微微一笑:「讓你們參加什麼專案?」
杜蘭答道:「說除了短跑專案之外,別的讓我們隨便選。」
秦笛知道魔都經常舉辦萬國運動會,1932年是第三屆,杜家姊妹願意參加運動會,他是不會反對的。
「以你們的實力,可以報名鐵餅、鉛球、標槍。至於說球類專案就算了。」
「先生,能不能請晏雪姐參賽?中華隊缺不少人手呢!」
「晏雪不會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