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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蓋經脈血氣。陽明水谷之所生也。

癃。取之陰蹺。及三毛上。及血絡出血。

此病足太陽之經而在下也。三焦下俞。出於委陽。並太陽之正。入絡膀胱。約下焦。實則閉癃。

故亦取之陰蹺。蓋陰蹺與陽蹺相交於太陽之睛明。陽入於陰。陰出於陽。陽蹺乃足太陽之別。瀉其陰蹺。則太陽之經邪。從蹺脈而出矣。三毛。足厥陰之大敦。肝所生病者為閉癃。故及三毛之經。上有血絡者。以出其血。夫太陽之氣。主於膚表。邪之中人。始於皮毛。是以皮毛之邪。而轉入於太陽之經也。按前章論外內之邪。在於表陽之氣分。是以七日來複。八日再經。如與五臟之氣交爭。則為外內出入。此復論外內之病。轉入於經。

外者入陽。內者入陰。各不相干涉矣。沈亮宸曰。四時篇論小腹痛腫。不得小便。邪在三焦約。

取之太陽大絡。視其絡脈。與厥陰小絡。結而血者。此癃在太陽三焦。亦兼取厥陰之絡。蓋厥陰之氣。生於膀胱水中。母能令子實。實則瀉其子也。按、本經以針合理數。以人配天地陰陽。乃修身養性。治國治民之大本。其於救民之疾苦。分表裡陰陽。邪正虛實。陰陽血氣。經絡臟腑。五行六氣。生克補瀉。各有其法。學人以針刺之理。引而伸之。施於藥石。妙用無窮。惜乎皇甫士安。次為甲乙。而馬氏隨文順句。惟曰此病在某經。而有刺之之法。此病系某證。而有刺之之法。反將至理矇昧。使天下後世。藐忽聖經久矣。悲夫。

男子如蠱。女子如 。身體腰脊如解。不欲飲食。先取湧泉見血。視跗上盛者。盡見血也。

(當作阻)

通篇論外因內因之病。此復結外內之正氣焉。蓋外內之病。皆傷人之陰陽血氣。而陰陽血氣。

本於先天之精氣。生於後天之谷精。從內而外者也。先天之精。腎臟之所主也。水谷之精。胃腑之所生也。臍下丹田為氣海。胞中為血海。男子以氣為主。女子以血為主。故曰男子如蠱。女子如阻。形容其血氣之留滯於內也。身體腰脊如解。形容血氣之病於外也。身體。脾胃之所主也。腰脊。腎之府也。不欲飲食。胃氣逆也。此外內之邪。而傷其外內之正氣也。故當先取腎臟之湧泉。

再取胃腑之趺陽於跗上。盡見其血者。通其經而使血氣之外行也。蓋言千般病難。不越外內二因。

而外內之病。總傷人之陰陽血氣。知其生始出入之本原。能使血氣和調。陰陽固密。非惟苛疾不生。

更可延年不老。聖人之教化大矣。女子如阻者。如月經之阻隔也。男子無月事之留阻。故曰如蠱。用三如字。不過形容外內血氣之為病。在男女二字。亦當輕看。參閱聖經。勿以文辭害義。庶為得之。莫雲從曰。此與寒熱篇臍下關元三結交之大義相同。

卷三

厥論第二十四

屬性:厥頭痛。面若腫。起而煩心。取之足陽明太陰。

此章論經氣五臟厥逆為病。因以名篇。夫三陰三陽。天之六氣也。木火土金水火。地之五行也。在天呈象。在地成形。地之五行。化生五臟。天之六氣。配合六經。是以五臟相通。移皆有次。

穴氣旋轉。上下迴圈。若不以次相傳。則厥逆而為病矣。再按在天丹蒼 素元之氣。經於五方之分。

化生地之五行。地之五行。上呈三陰三陽之六氣。此天地陰陽五運六氣。互相生成者也。而人亦應之。故曰東方生風。風生木。木生酸。酸生肝。南方生熱。熱生火。火生苦。苦生心。此五臟之形氣。

生於地之五行。而本於天之六氣。十二經脈。外合六氣。而本於臟腑之所生。臟腑經氣之相合也。

靈素經中。凡曰太陽少陽。陽明太陰。少陰厥陰。此論在六氣。或有及於六經。若曰肝心脾肺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