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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部分

,還是很少見的。”

楊大京神色平靜地看了眼我,轉而又望向羅圓圓,淡淡道:“能說說嗎?對於這些東西,我們都是外行。”

“當然可以,”羅圓圓先是微微得意一笑,環顧了一下週圍後,一切頓時又變得撲朔迷離起來道:“清代初期外任武臣中,非軍功卓著者是不可蒙賜花翎的。到了康熙時,福建提督施琅收復臺灣,詔封靖海侯,子孫世襲,而施琅卻上疏辭侯,懇請皇上賜花翎。當時,在外領兵的將軍、提督都還沒有賜給花翎的先例。康熙乃特旨賜施琅戴花翎。可見在當時文武臣僚小目中,賞賜花翎簡直比封侯還要榮耀。

正因為此,後來的清代文官對獎戴花翎特別重視。除軍功外,非異常勞績不得保獎花翎,而且,限定每案不得超過三名。道光二十八年,因修皇族的族譜玉牒造成,提調官增慶被奏賞花翎,這是首開軍功之外的“別項勞績保翎”之例。從此諸如皇上山陵奉字,海運事宜、勸捐、抽釐之類,都相率保薦花翎。光緒初年,大保案迭興,加官加銜,各種新奇花樣不可勝舉,戴花翎者,滿街行走了。

這時花翎身價儘管已大不如前,但在吏部引見外地赴任低階官員時,在冠服方面仍有嚴格規定。若有花翎、藍翎人員,其翎管不準用白玉,若用翡翠或帶皮子玉者,都要以違例論處。到清末,捐例大開,用錢也可以買到花翎戴,保案內就再沒有保花翎者。最早用錢買到花翎的,是廣東洋商伍榮耀、潘仕成。二人各捐十數萬金,朝廷無力嘉獎,於是就破例賞戴花翎,一時榮之。後來,鴉片戰爭中,就有捐翎之例:花翎每枝實銀一萬兩,藍翎五千兩;而且參照捐官之項進行折扣。這樣實捐銀較少,捐翎者遂多。咸豐九年又改為實銀。不準折扣:花翎每枝七千兩,藍翎四千兩。到了後來,每枝花翎僅用二百元就可以捐到。這是清代花翎之制的窮途末路了。瞭解以上花翎盛衰史,對於我們今天的收藏愛好者是十分有益的。”

楊大京乍聽還不以為然,然忽而突然想到了什麼,愣在了當場.嘴角掛著的煙直接掉了下來,猜疑道:“也就是花錢賣官?”

“是這樣,有什麼好驚訝的?”見得楊大京一副見了鬼的模樣,羅圓圓不由得愕然詫異道:“在花翎當紅的清代全盛時期,連綴翎子與冠帽的翎管價值也就不菲。翎管的式樣如旱菸管粗細,長二寸許,圓柱形,主端有鼻,愈下愈中空,至下埠,中空大如菸嘴。翎子就由此插入。戴上冠帽後,翎子就垂在腦背後。

除了低階官員翎管只准用紅玉外,文武大員所戴花翎的翎管都是用各類寶玉、象牙或者玻璃燒製成的,而以翡翠翎管最為時髦盛行,當時價值最貴,如今收藏價值最高。榮祿所戴花翎的翡翠翎管表裡瑩澈,從外面看,翎毛纖發畢睹,是一種叫做玻璃翠的玉管,當時價值一萬三千金。一般勳官高位大員的翡翠翎管也多價值七八千銀子。當時一些清水衙門的京官頭上花翎兒,有的也就值二三兩銀子。

翎管既然是榮譽、地位和財富的象徵,鑽營者自然也就會在這小小的撈什子上下功夫。清代官場上送重禮,盛行一種一套扳翎的禮品。即在一個禮品盒內,裝有一隻翡翠扳指和一隻翡翠翎管。光緒末年,富察敦崇《燕京歲時記》中尚記述,當時北京玻璃廠紅貨之內以翡翠石為最尊,一扳指、翎管有價至萬金者。扳指又寫作班指,是套在拇指上,射箭拉弓扣弦用的,也是清代上層社會時髦裝飾品之一。上萬兩銀子的禮物,就這樣裝在小小一隻禮品盒內,送上去,人情到了,官差職務也就穩妥到手。”

………【第66章 殭屍官服】………

“羅老師,還有這麼一說?”物已歸己的楊大京,很是認真聽取著羅圓圓對這清代官服的點點介紹,以便後用。或許,得意和傲慢是他的本性。我很瞭解楊大京為何如此在羅圓圓面前,向來也掩飾得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