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程野弟弟的,他幫程野上過學,這份鑑定報告也算意料之內。」
他看著第一次詢問筆錄上的簽名,名字後邊有個很容易被忽略的小點。江南寫字有個習慣,寫完後筆尖總愛頓一下,留個小尾巴,像是畫下句號,程野就乾淨利落,一撇一捺都有股狠勁,乍一看區別不大,仔細觀察就能發現細微差異。
也就是說,報警後被直接帶回清河區分局的人是江南,孫一航替他作了證明,詢問時間一到江南迴校,但第二次刑警找到的人是程野,在此期間他倆又換回來了。
程野不清楚事情原委,照葫蘆畫瓢,結果沒畫好,再配合當時並不全面的證據,律師一嚇,孫一航唰唰寫下供詞「認罪」,完事還以為自己撿了個大便宜,可他也因此記恨程野好幾年,刑滿釋放便要找人算帳。
姜北眸光微動——江南寫下程野名字時在想什麼呢?
「檢材太少,這份鑑定報告你就當做個參考,」劉霆風端起水杯,遞到嘴邊又放下,赧然道,「那個,孫一航……」
姜北懂他的意思,覺得是自己偵查不利,導致無辜的人入獄,白白蹉跎六年時光。
「他說會提起行政訴訟,拿賠償讓他母親把銀行的抵押還了。」
劉霆風抿著唇,嘴角收緊,緘默好片刻後才說:「這樣也好。」
「這件事也不完全是您的責任。」姜北突然道。
劉霆風一抬眼,接過話茬:「你想說佟輝?嗐,他……我也不知道他在想什麼。」
「不止佟輝,」姜北放在桌上的雙手下意識的交叉,這是個看似放鬆,實則暗示內心不安的小動作,「缺失的證物、程野的假證、在律師恐嚇下寫下供詞的孫一航,少一環都不行,有了這些才能構成一條足以以假亂真的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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