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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氣的臉龐此刻顯得蒼白而沒有生氣。她的臉頰深深地凹陷著,眼睛也凹陷下去。這張臉就像一個可怕的骷髏頭,只是外面多了一層薄薄的皮。她的眼角常有眼屎,嘴角也總是控制不住地流口水。

郭小剛在聽聞呂娜出事後去看過她一回,看到她這麼副樣子,不禁感慨萬千。

呂娜的父母總覺得寶貝女兒變成了這副樣子,都是被女婿害的。可是張德一卻並沒有任何表示。

在呂娜躺在病床上半個月之後,張德一出現在了醫院裡。他扔給呂娜父母2000元錢,說:

“叔叔,阿姨,關於呂娜的受傷,我深表遺憾。這點錢是我的一點心意,你們拿去給呂娜買點好吃的吧。”

呂娜媽媽激動起來:“呂娜都被你害成這樣了,你這麼點錢就想把我們打發了?‘給呂娜買點好吃的’,說得好聽。就算買了,她能吃嗎?她現在什麼都不能吃,要靠輸液維持生命。”

“阿姨,我還有事,我先走了。”張德一一邊說著,一邊忙不迭地向門口挪動他那發胖的身體。

“回來!”呂娜媽大喊起來,“你別想就這麼完了,我們要去告你,我們跟你沒完!”

張德一:“那你要怎樣?”

呂娜媽:“起碼也要賠償我們20萬吧,呂娜住院可不是一天兩天,以後還要住多久,我們誰都說不準,這可是一大筆費用啊,我們付不起的。”

張德一:“呂娜出事我沒有責任。我給你們2000元是我的心意,就算不給又怎樣?你們去告啊,你們打不贏官司的。”

呂娜媽還想再說什麼,被呂娜爸一把拉住了:

“老太婆,女兒都成這樣了,你就讓她清靜清靜吧。有事情以後再慢慢商量。”

張德一趁機腳底抹油,溜走了。

在幾個月之後,郭小剛和張小琴結婚了。在婚禮舉行的那天,他們請了很多親戚、朋友,好不熱鬧。張小琴是抱著孩子結婚的,是個女孩。他們那天結婚酒和滿月酒一起擺,可謂雙喜臨門。

結婚以後,郭小剛很顧家。經常幫著做一些家務。可見得浪子也是會回頭的。

可是林志豪卻把家當成了旅館,想回就回,想走就走。走的時候,是招呼也不打。他媽媽根本不知道他的去向。他還經常在外面過夜,有時候一吃完晚飯就出去了,有時候連晚飯都不回家吃。

林志豪這段時間究竟去了哪裡?是去找邱麗萍填補空白了嗎?是去找“月亮灣”歌廳的老闆娘再續露水情緣了嗎?甚至,是去找小姐了嗎?還是說,只是和幾個朋友在喝酒打牌?筆者不得而知。只知道。林志豪這段時間貌似挺瀟灑的、也挺快活的。但其實,在內心裡,他已經失去了生活的目標。看樣子,他只能繼續在生活的漩渦中一惑再惑了。

在多年以後一天下午,他在浙北超市乘著電梯往上去,突然看到一個熟悉的背影正乘著電梯往下而去,並越來越遠。

“杜芬芬!”他朝那個背影喊著。但是,她並沒有回頭。

他趕緊追過去,一直追出了浙北大廈。可是環顧四周,卻再也沒有看到那個背影。她淹沒在了人群中,就好像從來沒有出現過一樣。街上只有人流如織、只有車流不息。他不知道,這一張張表面平靜的陌生面孔下面都各自隱藏著怎樣的故事、都各自有著怎樣的不解之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