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夫人第一個反對道:“這不行,哪兒有大家小姐進衙門的道理!”
蔣旭面如寒霜地道:“李老夫人,這件事可關係到我母親的性命!若是你們不肯給出一個交代,我們是不能善罷甘休的!”
太子也面露難色:“這樣看來,真要麻煩安平縣主隨姚大人回衙門了。”
京兆尹衙門豈是一般人能去的地方?李未央是大家閨秀,又是安平縣主,她若是進了衙門,縱然能夠平安出來,也會變成整個京都的笑柄。拓跋玉皺起了眉頭,剛要為李未央說話,然而他卻聽見李未央先開了口。
李未央面對層層的威逼,卻慢慢地道:“大姐,你真心要查出外祖母的死因麼?”
李長樂神色冰冷,厲聲道:“這是自然的,我絕不會放任兇手逍遙法外!”
李未央露出似笑非笑地神情,李長樂不由要發怒。一旁的李敏德的眼神變了又變,最後沉成了一汪不見底的深淵,慢慢沉著臉道:“既然大姐執意如此,我倒是有個好主意。”
眾人都看向這位俊美得讓人不敢直視的李三公子,他的目光比寒冬裡的雪色還冷:“只要驗屍,便能查出更多的線索,就不會僅僅拘泥於所謂的蜜棗,而是能夠進一步知道國公夫人究竟是何時中毒、以及是何人下毒了。”
李長樂面色一白,只覺得掌心溼溼的冒起一股寒意,大聲道:“不可以!”
這一聲,引起了蔣三公子蔣華的注意,他那一雙眼睛細細將這位表妹瞧了又瞧,似乎陷入了沉思。
不等別人開口,李長樂已經意識到了自己的失態,她連忙道:“外祖母已經去世,就該讓她好好的入殮,怎麼可以去動她的屍體?實在是太不敬了!”
姚長青也在搖頭,他當然知道應該驗屍,但是從本朝的慣例來看,仵作只是用來查驗物證,同時對屍體只進行體表的檢驗,並不是進行屍體解剖。過去他也曾經遇到一個案子,有個叫周成的男子到朋友家中喝酒後,回到家裡腹中巨痛,禁不住連連嘔吐,居然從口中吐出了十幾條毒蟲。他見自己吐出這麼多蟲子,嚇得精神崩潰,居然一命嗚呼了,彌留之際,他告訴妻子張氏,等自己死後要剖開自己的肚子,看看究竟是什麼樣的蟲子在作怪,並且找到證據去告那在背後害他的朋友。
張氏遵從丈夫的遺願,在丈夫死後親自剖開屍體檢查。這件事被鄰居知道後,就到姚長青處告發她破壞丈夫的屍體。雖然這件事情情有可原,但姚長青還是把張氏抓了起來,另外,又因周成的兒子周進不阻止母親損毀父親屍體的行為,連他也被一起抓了起來。
大曆的律法只是規定:傷害死屍的,要處以四年苦役;妻子傷害丈夫,應判處五年苦役;兒子不孝順父母的,處以死刑。這三條法律都不能直接適用於這個案件,姚長青在這件事情上,和當時擔任刑部尚書的史大人產生了分歧,他認為張氏是忍痛遵從丈夫的遺言,周進作為兒子也沒有阻止的道理。考慮到這件事情的動機,並不是殘忍傷害丈夫遺體,應該可以寬大處理。
可是史大人卻覺得,周進犯了不孝的罪名,而張氏則應作為妻子傷害丈夫的案例來處理。他們彼此爭鋒相對的結果是由皇帝來判斷,皇帝並沒有考慮太多,很快就批示按照刑部尚書的意見判決此案:兩人都是死罪——現在,居然又碰到這種事情,他下意識地看了如今擔任刑部尚書的張輝,對方可是當初那位史大人的得意高徒——
果然,下一刻張輝勃然大怒道:“安平縣主,你難道不知道驗屍是對死者的羞辱嗎?!還是你不清楚我的恩師曾經判過這樣的案件!當時陛下的旨意你不知道嗎?!看在你年紀小不懂事,本官不與你計較,不要再滿口胡言亂語了!”
這個案子十分離奇,當初是很轟動的,便連黃口小兒也知道。李未央微微一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