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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悍跳狼自爆

警局。審訊室。

兩名警查叔叔,坐在審訊桌前。

而對面,則是逮著銀鐲子的穿越者。

“姓名!”

趙隊長語氣冰冷,威嚴審問道。

“林……林元。”

穿越者頓了頓,才說出“自己”的名字。

“年齡!”

“2……24!”

穿越者又頓了頓,說出自己的年齡。

“說吧,你為什麼要非法使用計算機,入侵‘華悅電子科技公司’的伺服器,並盜取客戶資料?”

“我沒有!”

穿越者似乎順暢了許多,連忙否認:“我根本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不知道?”

趙隊長開啟身前檔案,扔到嫌犯面前:“看看這份資料。”

穿越者低頭一看。

好傢伙,資料上顯示著“自己”使用非法駭客軟體,登入‘商業公司’的網路伺服器,並下載了數十萬份客戶資訊資料。

看到這份記錄,穿越者繼續喊冤:“冤枉啊,我比竇娥還冤啊!”

嘭!

趙隊長重重地一拍桌子,桌上檔案蹦起半寸之高。

“給我老實點!都進了局子,還想裝無辜?”

“……”

穿越者無語了。

自己冤枉嗎?

很冤、非常冤。

因為這屁事完全不是自己乾的,而是原身乾的。

自己剛剛穿越就被抓,這能不冤嗎?

然而,穿越這事能說出來嗎?

不能!!!

所以……

“根據東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犯罪嫌疑人從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

“依照上述法律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我要見律師!”

趙隊長:“???”

這傢伙居然還懂法律?

你說你這麼聰明,為什麼不好好走正道,反而要去犯罪呢?

“答應他!”

耳麥裡傳來局長的指示。

現在人證物證俱在,無論嫌犯怎麼拖延時間,都是白費功夫。

“林元!”

聽到指示,趙隊長嚴肅開口:“根據相關法律,本人代表警方正式告知你:你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如果你沒錢請律師,我方可以為你聯絡免費的法律援助人士。”

“我自己請!”

“來人,給他一部手機,讓他聯絡律師!”

……

半個小時後。

一名西裝革履的中年男子,驅車來到警局。隨後在工作人員的引領下,進入審訊室。

“你好,林先生。我是君弘律師事務所的鄭文傑律師。受你本人的委託,我將作為你的代理律師,全程保護你的合法權益。”

“謝謝!”

林元點點頭。

鄭律師在一旁坐下。

審問重新開始。

“姓名?”

“林元。”

穿越者立即答覆道,言語精準,速度極快。

似乎,從這一刻開始,他已經真真正正地變為“林元”。

“年齡?”

“24!”

“根據網監局的證據顯示,這一年來,你一直在使用vpn軟體,非法連結網際網路,是不是?”

林元轉頭看看律師。

律師沉默不語,現在證據確鑿,自己幫不了。

林元無從狡辯,只能點頭:“是!”

“上星期,你利用駭客程式,入侵‘華悅電子公司’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