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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1部分

是被髮配到凌牙門也好!

但是,他卻知道這是不可能的。他的案情清楚,並無疑問,甚至都沒有必要過堂。案件的關鍵,只是如何定罪。而這中間,既有對法令的理解不同導致的爭議——他入獄之初,獄卒拿著紙片前來問他的最後一個問題是:“爾處死數千叛軍,依得祖宗是何條法?!”唐康當時坦然回答說:“祖宗即無此條制。”從此之後,便無人再問他任何問題;而另一方面,也必然會夾雜著複雜的政治鬥爭與利益交換。

所以,在神智清明的時候,唐康亦只能默默替田烈武與李渾祁禱,希望他們不要因為自己把性命給搭上——他已經從獄吏口中打聽到,奉旨主審的官員是侍御史馬默——僅僅是馬默此人,便足以讓唐康陷入希望與絕望並存的混亂之中了。唐康對馬默可是一點也不陌生,這位以“剛嚴疾惡”著稱的熙寧名臣,是石越的“父親”石介的得意門生,當年石介在徂徠授徒講學,家境貧窮的馬默從單州步行到徂徠,拜入石介門下,成為石介最得意的弟子,他學成之日,石介率領數百弟子親自送到山下,並且預言:“馬君他日必為名臣。”馬默後來果然成為名臣,他到一地為官,當地行為不檢的官吏甚至會望風而逃。但儘管馬默與石越有如此深的淵源,唐康亦不敢寄望他會循私。在馬默身上曾經發生過一件事,某島流放的犯人,朝廷限額三百人,因為人數太多,該島的砦主便將多餘的犯人丟到海中淹死,兩年內竟殺了七百人,此事被得罪執政而遭貶官為當地知州的馬默知道,馬默召來那砦主責罵,並預備深究此案,那砦主竟然嚇得自縊而死。

唐康自認自己的行為,不太可能贏得馬默的讚賞。

“奴才叩見官家。”郭逵告退後,趙頊方回到睿思殿小憩,便見石得一低眉順目地走了近來。趙頊“嗯”了一聲。石得一叉手侍立一旁,細聲稟道:“官家,唐康、田烈武的案子,已經定讞了。”

“唔?”趙頊只是斜著眼看了石得一一眼,沒有多問。

石得一連忙繼續稟道:“這樁案子案情原極簡單,三司會審,只不過是將犯官過堂按問確認而已。幾名犯官與人證,口供一致,既無爭議,亦無疑點。難以定案,實是主審的大人們對怎樣定罪,各執己見……”他停了一下,偷眼看皇帝臉色沒什麼變化,方繼續說道:“最後定讞,主犯唐康,雖有平叛之功,然擅髮禁軍、擅殺叛卒,當降職編管;主犯田烈武,未受令而擅髮禁軍,以違軍令,絞。主犯李渾,擅髮禁軍,附唐康擅殺叛卒,身為軍法官,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斬。從犯高遵惠,劾貶官……”

他一面說著,皇帝的眉頭不知不覺便皺了起來。宋朝制度,皇帝擁有最高司法權,對於案件的審判若有疑點,或以為定罪不當,皇帝有權發回重審,若有爭議,竟可乾脆交兩制以上大臣與臺諫雜議。按新官制,一般的案件,即使是大理寺、開封府定讞後,刑部可以複核,御史臺可以置疑要求重審;軍事案件,衛尉寺定讞後,樞府也可以複核。但唐康、田烈武的案子,卻已經屬於“詔獄”。兩府與臺諫雖然也可以討論定罪得當與否,但在某種意義上,它直接體現的是皇帝的意志。

趙頊原以為這件案子在論刑的時候一定會爭議,到時候他就可以順勢交兩制以上大臣與臺諫雜議,然後以朝論公義的名義,給三人脫罪。他萬萬料不到,三司會審,竟然會最終達成統一的意見,直接定讞論罪了,而且罪名還定得這麼重。這下子他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了。

石得一是極為察言觀色的,看見皇帝神色,連忙又解釋道:“本來,以祖宗條制,唐康、田烈武諸人雖擅髮禁軍,然畢竟是事急從權,說起來竟是有功無過的。但馬處厚引了太祖朝的一則故事……”

“什麼故事?”趙頊聽說竟然是馬默主張重判,心裡更是哭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