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歪著腦袋想了想:“也許吧,我還沒分院呢,我也希望能去拉文克勞呢!”她轉頭說:“嘿,新課本你都預習了嗎?”
“噢,我自從魔力暴動開始就在學咒語了———用我爸爸的魔杖。當然了,我魔力暴動得很晚。”艾斯黛拉說,人與人之間似乎有種奇特的磁場,她覺得她非常喜歡這個姑娘,“四年級以下的咒語我幾乎都學會了,不過我的理論知識非常差,我看過的東西幾乎都記不住。”
“哇,那你可真棒!你一定是巫師家庭出生的!”她羨慕極了,“我也想在家用咒語呢!但我是個混血,我媽媽是個普通人,我和我爸爸都害怕嚇著她。所以這麼多年我們一直住在麻瓜世界,我們在家儘量像個普通人一樣生活。對了,我叫玫蘭妮·斯科特。你可以叫我蘭妮。”玫蘭妮笑了起來,綠寶石一樣的眼睛閃閃發光,抿出兩個小小的酒窩來,可愛極了。
噢,她是個混血,艾斯黛拉想。可是那又怎麼樣呢,難道老馬爾福先生還能把鼻子伸到霍格沃茲的火車上來嗎?誰也別想管著她交朋友。
“當然,我叫艾斯黛拉·馬爾福,我非常願意你稱呼我黛拉。”艾斯黛拉說,“嘿,那麼,麻瓜的家裡是不是和巫師的不太一樣?”
“噢,當然,我在書上讀到過!巫師和麻瓜的能源消耗不太一樣,你們家沒有通電對嗎?”
艾斯黛拉感興趣極了:“電?那是什麼?你知道,我們通常用熒光閃爍!當然了,還有其他的照明魔法!”
玫蘭妮的綠眼睛一下子就被點亮了,她臉上充滿了求知的慾望:“噢,你能讓我看看嗎,當然,你願意的話。”
“我很榮幸,小姐。”艾斯黛拉一本正經地說,她一把抽出了她的魔杖———冷杉木、鳳凰羽毛、十三英寸,奧利凡德告訴她,這是一根幸運者的魔杖,適合施展變形術以及非常強大的魔法。
艾斯黛拉舉起魔杖,閉上眼睛,感受魔力匯聚到指尖,輕輕地舞動魔杖,準確清晰地喊道:“os(熒光閃爍)!”
魔杖頂端出現了一團淡金色的光暈,越來越大,越來越亮,像一個小小的太陽。艾斯黛拉輕輕一抖,光球漸漸的脫離了魔杖,漂浮在了他們頭頂,散發出了光明與溫暖。
艾斯黛拉想了想,又低聲唸了句咒語,光球突然一下爆炸開來,化作一點點美麗的星光,慢悠悠地散落下來,飄落在他們頭頂,縈繞在他們身邊,就像夏夜裡的一隻只螢火蟲。
玫蘭妮驚歎地看著這美景,情不自禁地伸出手去觸碰那點點熒光,可是它們一碰到她的手就消散了,什麼也沒留下。
“天吶。這真美。”玫蘭妮喃喃地說。“這就是魔法。”
艾斯黛拉得意洋洋地說:“第二個魔法是我自己改良的,用得還不是很熟練,我保證你以後看到的會更好!”
“在使用的基礎上再進行修改,那一定是六年級以上的內容了。”玫蘭妮肯定地說,“你以後的魔咒課成績一定好極了!”
“噢,噢、可能吧……”艾斯黛拉不好意思地撓了撓頭髮,只怕等到開學後玫蘭妮就不會這麼認為了,“嘿,蘭妮,別說這個了,你以後接觸魔法的時間多著呢,快給我講講麻瓜世界的事兒吧,我們家一本和麻瓜有關的書都沒有呢!”
玫蘭妮歪著腦袋看了她一眼,噗嗤一聲笑了出來:“噢,好吧,你願意的話,麻瓜的世界很有趣呢…”
接下來的時間,玫蘭妮跟她說了她從小到大的見聞,這一切都令艾斯黛拉歎為觀止。雖然麻瓜們沒有魔力,拍出來的照片也不會動,可是他們在科技上(玫蘭妮說這是科學技術的意思,但是科學是什麼意思呢,玫蘭妮說了一堆物理化學等等她聽不懂的東西)領先了巫師好幾百年!他們發明了一種叫電的東西,可以代替魔法使事物運轉起來,他們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