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的幾天,馬文旭就在交趾城內的各大酒樓和青樓盤桓,宴請一茬又一茬的客人。
洛瀾比馬文旭更忙,不光要出席各種宴會,還要操心暗中收購棉籽的問題。
當然了,洛瀾作為掌櫃的,肯定不會親力親為,而是讓人找來翻譯官,把這個任務交給了翻譯官。
這個翻譯官不是交趾本地人,而是從幾百裡外過來的行商,所以他不光會說交趾話,還會說大康話。
最重要的是,當初老汪第一次來交趾的時候,從土匪手中救過他的命,這次過來缺少翻譯官,老汪就派人去之前那個小城去找,還真找到了對方,於是對方就成了洛瀾的翻譯官。
這個行商當初跟著老汪他們一路從山裡殺出來,不光殺過土匪,還殺過想要敲詐的當地官員,所以雙方算是一條船上的人,是值得信任的人。
行商分為兩種,一種是在家鄉周圍活動的,從縣城或者郡城批發一些日常物資,然後挑著下鄉去賣。
封建時代交通不便,百姓去一趟集鎮比較困難,這種行商等於替百姓去集鎮跑個腿,賺的是辛苦錢。
但是因為活動範圍小,比較安全。
還有一種行商就是那種出遠門,把一個地方的物資帶到另外一個沒有的地方,賺取差價。
這種行商賺錢更多,但是因為要長途跋涉,比較危險。
如果遇到不講理的土匪,不光貨物要被搶,可能連命都保不住了。
所以不管大小行商,都是能說會道心思玲瓏之輩,這個行商更是其中的佼佼者,洛瀾每次交給他的任務都完成的非常出色,從來沒有出過問題。
知道之前大筆購買棉籽已經引起了土司的注意,為了避免被土司注意,翻譯官沒有讓人去糧店大宗購買,而是僱傭了一批當地的小行商,讓他們去周邊村鎮去收購。
交趾溫度比較高,不需要棉花保暖,雖然有農民種棉花,但是種植者不是很多,單戶人家也不會種植太多,一般都是各家各戶種一點用來榨油。
這種小規模收購棉籽的過程很慢,積攢了三四天也就攢了七八百斤,唯一的好處就是安全。
收購了這麼幾天,根本沒人察覺,就連被翻譯官僱傭的小行商也沒有多想,以為翻譯官只是買一些棉籽來榨油呢。
按照金鋒之前在試驗田的種子用量,一畝地用三到四斤棉籽就夠了,七八百斤夠種兩百多畝地。
僱傭的畢竟是當地人,洛瀾還是有點擔心事情走漏風聲,於是便讓人去通知鄭馳遠留下的那個親衛,讓他聯絡水師安排快艇過來取貨。
當天夜裡,老汪帶著十幾個鏢師,偷偷的把棉籽背到了海邊。
此時已經有五六艘快艇等在海邊,鄭馳遠在船上閒著無聊,也跟著過來了。
看到老汪他們只背了幾百斤棉籽過來,鄭馳遠不免有些失望。
“老汪兄弟,我們來了五六艘船,你們就弄了幾百斤種子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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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將軍您有所不知,城裡各個糧倉糧店裡的棉籽,之前都被洛瀾姑娘收得差不多了,這些還是派人去周邊村子裡去收的。”
老汪解釋道:“洛瀾姑娘說了,這是第一批,後邊再收到了,您再來拉。”
“那為什麼不多攢一點一塊拉呢?”鄭馳遠皺眉問道。
“還不是擔心被當地人發現了嘛?”老汪解釋道:“洛瀾姑娘說了,三四斤棉籽就夠種一畝地了,這些種子夠種幾百畝,先送上船更保險一些。”
“那行吧,”鄭馳遠嘆了口氣,安排水師士卒把棉籽背進船艙。
接下來每隔三四天,洛瀾就會通知水師來運一次棉籽,為了不浪費運力,後來幾次除了棉籽,每次還多了幾千斤稻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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