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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我也相信叢剛不是那種人,玉珍更不可能有了。上週玉珍還很高興的回來和我們說,很快就是她和叢剛結婚十週年的紀念日了,叢剛想和她一起去國外旅行慶祝,可這才幾天,這人就……&rdo;說著話,胡玉珍的母親又痛哭了起來。

&ldo;那在事發前,你們可有感覺到兩名死者有什麼反常的行為嗎?&rdo;汪洋問道。

&ldo;叢剛自從接管了公司的業務以來,把公司管理的井井有條,半個月前才被評為十佳青年企年家,最近還在忙新樓盤開盤的事,根本就沒看出有什麼反常。&rdo;劉叢剛的父親稍稍冷靜了一些,&ldo;一定不會自殺的。無論是事業還是感情,我實在想不到他們任何自殺的理由。&rdo;

&ldo;玉珍也很正常啊,沒感覺有什麼不對的地方。&rdo;

&ldo;那先這樣吧!你們也別太難過了,好好保重身體,我們一定會儘快查出事件的真相的。&rdo;汪洋思索了片刻,沒有再問下去了。

回到辦公室,汪洋翻看著現場的照片和詢問筆錄,可是卻始終還是沒有任何線索。

&ldo;真的是自殺?&rdo;汪洋靠在椅背上沉思著,&ldo;可是有什麼理由呢?男死者生前在事業上可謂是一帆風順,半個月前才被評為十佳青年企業家;在感情方面,一週前還在商量和妻子旅行慶祝結婚十週年紀念日,這樣的一個人有什麼理由自殺呢?而女死者呢,按她父母所說的,男死者生前對她不錯,這一點從兩個人旅行慶祝結婚紀念日也可以看的出來;的確,無論是感情還是事業,都找不出他們任何自殺的理由,而且如果是自殺,男死者還說的通,可女死者呢,她身上那麼多刀傷又是怎麼回事呢?&rdo;

&ldo;汪隊,汪隊……&rdo;一陣敲門聲吵醒了熟睡中的汪洋,汪洋揉了揉惺鬆的眼睛,看了看手錶,已經是早上8點多了。

&ldo;我怎麼睡著了。&rdo;汪洋起身自語道。

&ldo;汪隊,法醫和法證那邊的報告已經送來了。&rdo;

&ldo;叫所有人都到會議室。&rdo;汪洋頓時來了精神。

會議室,所有人都認真翻閱著法醫和法證的報告。

&ldo;男死者劉叢剛死因並無可疑,是從高處墮下直接死亡,在死者身上並未發現有其它傷痕。而女死者胡玉珍,身上的刀傷雖然多達18處,但都並非致命傷,胸口的一刀才是致命的,並且可以肯定是自己捅進去的,從刀傷的傷口和致命傷的傷口比較,可以肯定是同一把兇刀所造成的。但身上18處的刀傷,從切口分析,應該是第三者所為,而且是死之前造成的。&rdo;汪洋簡要的讀著報告,&ldo;法證方面,在死者所住的單位也並未發現有打鬥過的痕跡,而在現場採集到的鞋印,其中一組從客廳沿深至陽臺帶血跡的鞋印,證實是屬於男死者的,而且透過鞋印之間的距離可以肯定,男死者劉從剛是自行走到陽臺,墮樓身亡,屬於自殺,無可疑。而在女死者身上的兇刀所採集到的指紋只有兩組,其中一組屬於男死者,另一組是女死者自己的。也就是說女死者身上的18處刀傷是由男死者所造成的。&rdo;

將兩份報告簡要的唸完後,汪洋皺著眉頭說道:&ldo;這起案件真的是讓人無法理解啊!現場並沒有發現遺書之類的東西,可以排除兩名死者是有計劃的自殺。我們假設男死者墮樓自殺,是出於某種原因他砍傷女死者後畏罪自殺來解釋的話,那女死者呢?為什麼她在被砍傷後不求救?反而要自己捅死自己呢?在受那麼重的傷的情況下,人的求生本能肯定會第一時間想辦法求救,這很符合邏輯,但是女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