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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著書在植物學方面最多,文學方面有劇本數種,最後是關於兩性問題的書:

《結婚的愛》講夫婦間的糾葛,《聰明的父母》講生產限制,《光輝的母性》

講育兒。《結婚的愛》出板於一九一八年,我所見到的去年六月新板,已是

第一百八十一千里的一本了。

&ldo;性的教育&rdo;的重要,現在更無須重說了。但是隻明白了性的現象,而

不瞭解性的法則,其結果也只足以免避性的錯誤,至於結婚後的種種糾葛仍

無可免。半開化的社會的兩性關係是男子本位的,所以在這樣社會裡,正如

晏殊君曾在《婦女雜誌》(三月號)上所說,女子&ldo;被看做沒有性慾的&rdo;,

這個錯誤當然不言而喻了。文明社會既然是男女平等的,又有了性的知識,

理論應該是對了,但是卻又將女性的性慾看做同男性一樣的,‐‐這能說是

合於事理麼?據《結婚的愛》的著者說,這不但不合,而且反是許多不幸的

根源。性的牽引本來多在於二者之差異,但這當初牽引的差異後來卻即為失

調的原因。異性的要求不全一致,戀愛的配合往往也為此而生破裂,其餘的

更不必說了。《結婚的愛》便是想去解決這個糾葛的一篇論文,他的意見,

簡單的說來是主張兩性關係應是女子本位的。

本書的重要的話,都在第四五兩章裡。現在有許多學者都已知道兩性的

性慾的差異,男子是平衡的,女性是間歇的。第四章名《根本的衝動》,便

是專研究這個問題的,根據精密的調查,發見了一種定期律,卻與以前學者

們所說的全然不同。第五章名《相互的調節》,是最切要的一章,寫的非常

大膽嚴肅。篇首引聖保羅《與羅馬人書》的一句,&ldo;愛是不加害與人的&rdo;,

可以說是最深切的標語。有些人知道兩性要求的差異,以為不能兩全,只好

犧牲了一方面,&ldo;而為社會計,還不如把女子犧牲了&rdo;,大多數的男子大約

贊成這話。但若如此,這決不是愛了,因為在愛裡只有完成,決沒有犧牲的。

要實現這個結婚的愛,便只有這相互的調節一法,即改正兩性關係,以女性

為本位。這雖然在男子是一種束縛,但並非犧牲,或者倒是祝福。我們不喜

那宗教的禁慾主義,至於合理的禁慾原是可能、不但因此可以養活純愛,而

且又能孕育夢想,成文藝的種子。我想,欲是本能,愛不是本能,卻是藝術,

即本於本能而加以調節者。向來的男子多是本能的人;向來的愛只有&ldo;騎士

的愛&rdo;才是愛,一落在家庭裡,便多被欲所害了。凱沙諾伐是十八世紀歐洲

的一個有名的盪子,但藹理斯稱他&ldo;以所愛婦女的悅樂為悅樂而不耽於她們

的供養&rdo;,所以他是知愛的人。這&ldo;愛之術&rdo;(arsaatoria)以前幾乎只存

在草野間了,《結婚的愛》可以說是家庭的愛之術的提倡傳授者。

《結婚的愛》是一本&ldo;給結婚的男女看的書&rdo;,所以我不多抄錄他的本

文了。《不列顛醫學雜誌》批評地說,&ldo;在已結婚或將要結婚的人,只要他

們在精神身體上都是正則的,而且不怕去面事實,這是一部極有益的書。&rdo;

因此我也將他介紹給有上面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