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東等處行中書省(朝鮮語:),一般簡稱為徵東行中書省或徵東行省,又稱日本行省或徵日本行省,為元朝政府曾經在朝鮮半島設立的一個特殊的行中書省。
與元朝其它的行中書省不同的是,其設立於高麗王朝所在的朝鮮半島。高麗國並沒有因徵東行省的設立而消失,因此保持很強的性。行省丞相由高麗國王兼任,自闢官屬,且財賦不入都省。因此,徵東行省僅在名義上受到元朝的直接管轄,與元朝其他行省性質不同。
1行省歷史
公元1231年,蒙古軍進攻高麗;1258年,崔氏政權跨臺,國王投降蒙古,雙方達成和平協議。高麗成為元朝藩屬國,但保留國家主權和自身文化。高麗國成為蒙古汗國的內屬國以後,遵照成吉思汗時期確立的制度規定:&ldo;凡內屬之國,納質、助軍、輸糧、設驛、供戶數籍、置達魯花赤(朝鮮語:?)。&rdo;不服投降蒙古的三別抄義軍發動抗蒙古戰爭,戰爭直至1273年才結束。
由於高麗國具有很強的性,蒙古達魯花赤的各項工作進展緩慢,直到1268年還沒有促使高麗國對蒙古宗主國做到應盡的職事。
1280年,元朝為了東徵日本,在朝鮮半島設定徵東行省(又稱日本行省或徵日本行省),專務徵討日本之事,並在高麗首都開城派遣達魯花赤監督高麗。1281年,隨著進攻日本失敗曾一度解散徵東行省;1287年,復設徵東行省,並以高麗國王兼任徵東行省達魯花赤(丞相),《元史?世祖紀》記載: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五月,&ldo;授高麗王睶行尚書省平章政事。&rdo;二十五年二月,&ldo;己卯,以高麗國王王睶復為徵東行尚書省左丞相。&rdo;二十八年(1291年)五月,&ldo;徵東行尚書省左丞相、駙馬高麗國王王睶為徵東行中書省左丞相。&rdo;
徵東行省在高麗國的統治沒有達到地方統治的層面,只在高麗國都城設有行省官署,沒有建立管轄路府州縣的地方統治體制。
徵東行省的長官只任命高麗王一人為丞相,其下平章政事、左右丞、參知政事等官職基本是缺而不任,下屬機構的官員一般由高麗人來擔任。徵東行省一般官員的任命程式,是由行省丞相(高麗王)向元廷保舉任官人選,奏請元廷批准備案批准。
至正十一年(公元1351)爆發了紅巾軍起義,迅速發展為大規模的農民戰爭,元朝統治已經處於風雨飄搖之中。在這種形勢下,高麗恭愍王決意逐漸脫離元朝的控制,走發展的道路。
1356年(元順帝至正十六年、高麗恭愍王五年)3月,&ldo;罷徵東行中書省理問所。&rdo;10月,在高麗使臣李仁復的上書中告知元廷,高麗已將徵東行省&ldo;理問所等官司,一切革去&rdo;。又向元廷請求:&ldo;蒙欽依世祖皇帝舊制,除三萬戶鎮守日本外,其餘增置五萬戶府及都鎮撫司,乞皆革罷&rdo;;&ldo;(元朝)樞密院所差體復使亦宜停罷;宣徽院、資政院、將作院、大府監、利用監、太僕寺諸衙門所差人吏,一切禁斷。其方物可充用度者,明立額數,聽本國自獻。&rdo;理問所與都鎮撫司是徵東行省的諸機構中涉及高麗事、行政事務較多的部門,這兩個機構及所屬的5個萬戶府撤銷後,徵東行省的職能實際上轉變為以迎送元使為主的機構。同時,又禁止元廷各官司派遣來高麗所取物品的官使,由高麗國向元廷供奉方物。從而使高麗國與元朝的關係,由特殊政區恢復到行省設定以前的內屬國2元地理志
《元史?地理六》
徵東等處行中書省,領府二、司一、勸課使五。(大德三年,立徵東行省,未幾罷。至治元年復立,命高麗國王為左丞相。)
高麗國。(事跡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