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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艷猶豫了一會,還是什麼都不說。

辦公室裡很安靜,我微微一笑:&ldo;這起案子,的確是我見過最複雜的一起。徐芳的幾個男朋友,並不是死於同一個人手裡。馮亮,是徐芳殺的。&rdo;

江軍皺了皺眉頭:&ldo;徐芳,好像沒有充足的作案時間。&rdo;

第239章 看似不可能

&ldo;看似沒有作案時間,看似兇手不是她,但是她的確是殺了馮亮的兇手。&rdo;我回答道。

江軍借給我的人,我分成了兩批,其中一批,我讓他們去搜集對徐艷有利的線索。而另外一批,我一共先後交待了他們兩個任務,第一個,便是讓他們到集市去找找,是不是有可以通向墓地的捷徑。

事後再想起來。徐芳先後兩次跑到集市去。還是有些問題的,儘管她稱是為了尋找輝老頭,那個老闆也可以作證。但是回憶起老闆的說法,他當時非常敷衍,並沒有和徐芳交談太久,最多也就花了一兩分鐘,就把徐芳給打發了。

但是,羅峰的手下,跟丟的兩次。時間分別是十五分鐘和十分鐘左右,就算分別減去兩分鐘,徐芳還是分別有十三分鐘和八分鐘左右,不知道去了哪裡。我把江軍借給我的警察。打發到鎮上的集市,就是去找路的。圍尤來圾。

這一找起來,他們果然發現,集市後面,有一條很難走的小徑,可以通向墓地。警察裡有女性,她還特地試驗了一下。試驗結果顯示,如果全速奔跑,從集市後面的捷徑小路跑到墓地去。算上來回的時間,只需要六分鐘左右。

而且,這還是那個女警察對路線不熟的情況下辦到的。如果對路線熟悉,所花的時間,可能還可以縮短一分鐘左右。那條小徑,樹木和雜糙叢生,還有一個土坡,爬上那個土坡,就到了墓地裡。

如果徐芳事先對路線進行過勘察和熟悉,五分鐘左右的時間,足夠讓徐芳跑上一個來回。

&ldo;和老闆交談兩分鐘,徐芳跑的再快,也需要花五六分鐘才能一個來回。徐芳第二次出去,只有十分鐘的時間,算下來,那她作案的時間只有兩分鐘左右,她一個女人,你覺得可能嗎?&rdo;江軍問我。

&ldo;我說了。&rdo;我回答江軍:&ldo;看似不可能,但是徐芳,正是利用了這種不可能,為自己洗刷了嫌疑。&rdo;

值得注意的是,徐芳是消失了兩次,第二次的時間,要比第二次長一些。

徐芳殺馮亮,是分成兩個步驟進行的,而她的每一次消失,就是她按照步驟作案的時間。

第一次,是徐芳正式對馮亮下手的時機,而第二次,之所以時間要更短,是因為,當時馮亮已經死了,徐芳只需要把那些食肉的蟲子給清理乾淨就行了。

馮亮身上的傷口,是被某種食肉的毒蟲咬的,這種鑑定結果,已經是確定的了。這波去集市找捷徑的人,當天晚上就給我帶回了訊息,之後,我又交給了他們一個任務。我讓他們,偷偷去徐芳的家裡搜查證據。

警方和我之前陷進的誤區,不僅莫名地讓徐艷的嫌疑加重,還產生了對徐芳有利的後果:警方,很快就排除了徐芳的嫌疑,把她給放了。其實,當時我覺得江軍這麼做,並不妥,但我沒有說破,我的目的,是讓徐芳放鬆警惕。

在偵查沒有結束之前,我始終認為,每一個人都有作案的可能,不管嫌疑大小,都需要調查。徐芳很好地利用了警方和我們的心理,一開始,有不少線索都指向徐芳是兇手,徐芳似乎料到警方會覺得事有蹊蹺,會想到她可能是被人陷害了。

徐芳埋屍,一直到很晚都沒有跟警方說自己埋屍的行為,正是反著利用了警方的這種心理。她還總是裝出無辜和慌張的樣子,就是讓警方把她的嫌疑徹底